警惕传销新花样警惕传销感情邀约
现如今很多人喜欢通过网络结交朋友,网友小天在去年年底,就结识了一位女网友,不到半年,俩人感情迅速升温。沉浸在爱情中的小天在今年3月25日,赶赴山西大同去见女网友,但让小天没想到的是,不仅恋爱没谈成,还损失了十几万。怎么回事呢?
小天:刚进她家门,她就直接进入一个房间,就再也没有出来。我当时有点怀疑就去敲门,里面就有个男声,问我干嘛,接着从隔壁出来一群人就把我围住了。
名为“感情邀约” 实为“传销黑窝”
小天被围住他的这些人拿走了手机,同时被告知,他走进的是一家卖化妆品的公司,凡进来的人,必须要对公司进行考察,否则休想离开。小天拒不服从,3次遭遇了拳打脚踢。
小天:他们就讲他们的盈利方式,他们说他们是直销,不是传销。
记者:他们销什么?
小天:就是一套化妆品,价值2900元,说买了一套化妆品就相当于办了一张终身的营业执照。
遭拳打脚踢 被迫交十几万买化妆品
一周后,小天被强迫必须交出十几万现金,并再次遭受房里人的毒打。
小天:我来的第二天,公司正好发工资,我的工资卡和手机是绑定的,当天给我发了短信,并在手机上显示了我的卡上余额,总共十几万,他们都拿去了。
趁机逃跑报警 嫌疑人随后悉数落网
今年4月10日,被骗、抢了十几万的小天乘人不备,逃出了房间,并返回北京报案。4月12日,大同市公安部门出警,当即抓获了三名犯罪嫌疑人。5月中旬,涉案所有嫌疑人悉数落网。
“感情邀约”:传销组织新花样
经警方审讯确认,小天陷入的正是一家传销组织的窝点。而这种打着恋爱的幌子,进行感情邀约的方式,也成为传销组织拉人头的新花样。
大同警方表示,在此次破获的传销窝点中,参与人员多数是通过网络邀约的方式被骗的。一些人被传销分子洗脑,还成了传销组织领工资、拉下线的参与者,而更多是无辜受害的。据警方介绍,目前,线下的“拉人头”传销模式,已经被人们熟知并警惕,而网上邀约是个新花样。
大同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警三中队副队长 闫贞宙:他们要想办法,亲戚朋友骗不了了,当地人也没人参加他们,大同传销组织没有当地人。他们就通过网络,从周边的河南、河北、北京等地,用聊天邀约把一些打工的年轻人给骗过来,然后控制他们。
传销组织“感情邀约”陷阱 并非个例
事实上,在社交平台上,以婚恋、交友为名,把陌生网友骗入传销组织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今年年初,黑龙江鸡西一名姓褚的男子,在网上与广西北海一名女子相识不久,便接受对方邀请,赴北海与这位女网友见面,经过几天的甜蜜同游后,女方以“一起考察生意”、“听课”为由,介绍了“广西的1040阳光工程”,该网民开始怀疑自己陷入传销圈套。一个月后,他被骗39800,最终逃离传销窝点。一位陕西的张先生同样在郑州的传销窝点被骗39800元,对方也是以情感邀约为诱饵。今年三月,一位广州的邓女士也是因为接受了邀约,在广西被传销人员骗身、骗钱。
“感情邀约”受害者人数多 分布广
现在也有不少真人社交平台,每名网友只能注册一个号,而且是真人真头像。在这样一个相对透明的交流环境下,网络违法犯罪现象自然难以藏身。而根据国内一家真人社交平台最近公布一组数据显示,近一年中,在他们所查处的13603名涉嫌传销的人员中,以“感情邀约”为手段的,几乎占到了80%以上。
某真人社交平台负责人 魏丹丹:比如说资本运作、虚拟经济、1040阳光工程等,这些都是传销经常涉及的敏感词。
根据举报和后台监控,去年以来,这家平台查处了13603名涉嫌传销人员,这些人所采用的手段基本上是异地感情邀约。根据他们所在地区,这家平台还制作、并在官方微信中发布了一张《全国传销高发地图》。在其中30个被列为“传销高发地”的城市当中。曲靖、桂林、北海位列前三,而在动态跟踪的过程中,山西大同、临汾也赫然上榜。
公安部:网络传销呈现出四大特点
随着社交平台的迅速发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托网络悄然变身了,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在网络传销主要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是蔓延迅速,大要案高发。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传销犯罪案件4200多起,其中涉案金额在亿元以上的就高达数十起。
二是名目繁多,迷惑性强。不法分子打着“爱心慈善”、“感情邀约”等幌子,从事网络传销犯罪。
三是利诱性、欺骗性强。不法分子在群众参与初期,往往给予一定返利,以引诱更多人员加入,并继续发展下线。
四是“职业化”特征显现。网络传销当下出现职业“操盘手”。
这些人利用参与人的投机心理,大肆发展人员,疯狂敛财。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由于当下我国在打击传销犯罪中,仍存在许多定罪、量刑上的法律空白,因而提醒广大群众要加强警惕性和自觉性,一旦发现传销,必须向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案。
公安部:网络传销被列为打击重点
事实上,国家早在2005年11月1日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就已经明确,传销是违法的。另外,今年在公安部部署的“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中,网络传销也被列为打击重点。
专家:打击网络犯罪 立法须完善
针对眼下以传销为代表的形形色色网络犯罪现象,权威专家解读认为,加强立法,明确责任,打击网络犯罪,这项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秘书长谢君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按照中央的要求,目前最高法院已经把互联网平台责任,纳入到司法解释的框架,学术界也正积极跟进,研究细化互联网平台在运行中,所应担负的责任。
专家建议,在即将出台的网络安全法中,应附加一项网络平台责任的规定,在立法时寻找共性。让负责打击网络违法的公安、工商、文化等综合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央视记者 陈俏)
【反传销联盟】 编后语:
传销是一个魔鬼,亲情、友情被它踏得粉碎。为了爬上更高的台阶,传销者必须发展更多的下线,但有多少人会心甘情愿跑到外省搞传销呢?惟有欺骗,利用熟人的信任去骗亲人、朋友、熟人。扭曲的人性让人之间只有赤裸裸的金钱之骗、利益之骗。物质和精神的贫穷是传销的温床,简单的“拉人头”就能垒成的财富“金字塔”对很多人来说具有无穷的魔力……
“传销”是一种以欺骗为手段,以诈骗钱财为目的,以亲人、亲属和朋友为侵害对象的彻头彻尾的经济诈骗犯罪活动。这种犯罪活动以彻底牺牲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和最基本信任为代价,特别是对现今本身就缺乏诚信的社会来说,传销的蔓延正在彻底毁灭中国社会道德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亲情和友情。其危害甚至超出了邪教组织,是中国社会道德生态体系的一场大瘟疫。
传销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传销导致的人间悲剧更是多不胜举罄竹难书,有多少人传销搞的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们应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传销、认识传销、远离传销,不再上当受骗。并自觉抵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抵制给传销者出租房屋,见到或发现传销人员活动场所应及时向当地公安和工商等相关部门举报,让传销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破坏传销的生存土壤,让传销无处藏身。打击传销,人人有责任,铲除社会毒瘤,还社会一片净土!全民参与,共建和谐社会!
传销活动对社会有巨大的危害,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注意,很多人都对传销深恶痛绝。但也有不少人还是对传销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在不经意间就被卷进去,深受其害,甚至进而祸害他人和社会。
家人被骗传销了怎么办?有亲朋误入传销、被困传销被传销控制了怎么办?亲朋进了传销后被传销洗脑了怎么办?或亲朋在做传销深陷传销执迷不悟怎么办?请与我们中国反传销联盟联系!本网站工作人员有着多年的反传销经验,专业针对传销提供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解救传销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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