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反传销:宜春一传销犯罪集团被摧毁92人获刑
为发展“下线”,骗取自己的同学、朋友、亲属等身边最亲近的人,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9月19日,袁州公安分局侦办的“12·11”专案在袁州区法院一审宣判,以陆某为首的92人犯罪集团彻底瓦解,这是袁州区法院迄今为止刑事庭审被告人数最多的案件。
百余传销嫌疑人被抓
2018年12月11日14时,袁州公安分局灵泉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宜春市某酒店有大批疑似传销人员召开“晋升会”。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根据举报线索及现场摸排情况,迅速锁定了传销嫌疑人员的集合地点位于该酒店12楼会议室。
明确地点后,经过短暂商议,迅速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通过封锁会议室出入口,抓捕行动十分顺利,会议室内的传销嫌疑人员,悉数被民警控制,无一漏网。但令民警没想到的是,现场传销嫌疑人员数量竟高达100余名。
现场民警快速分析情况后向分局汇报。分局立即指派特巡警大队等警力前往支援,将100余名涉嫌非法传销人员全部带回分局进行调查。
面对上百名传销嫌疑人员,仅是初期笔录就需要制作100多份,要想查清该传销组织构架,查实所涉及的案件,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在袁州公安分局,以往没有一次性侦办过涉案人数如此众多的经验。但越难啃的“硬骨头”,越能激发民警的“好胜心”,该分局迎难而上,为初查案件,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筹部署,从全局各单位火速抽调100余名警力参与案件前期审讯工作。
2018年12月11日晚从各单位抽调的办案民警统一到分局集合到位,分工部署后,连夜开展审讯工作。经过连续奋战30余小时,初步调查得知,该传销组织在宜春中心城区设立多处窝点,从事暴力传销活动,从中攫取经济利益,涉及多起刑事案件。
犯罪集团成员悉数落网
为彻查案件事实,铲除这一传销“毒瘤”。2018年12月12日,分局对该传销组织所涉及案件立案侦查,并从各派出所、刑侦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12·11”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深挖该传销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
侦办中,专案组民警通力配合协作,每日清晨赶赴宜春市看守所提审嫌疑人,为了不中断审讯,在看守所一待就是一天。一天的提审结束后,专案组全体成员晚上还得集中开会,研讨案情和安排下一步工作方向。
这样的高强度办案状态持续了数月,即使在春节期间,办案民警每天依然扑在看守所对嫌疑人进行审讯或奔赴各地开展调查,没有一人回家。
在案件侦办的同时,专案组安排人员组成抓捕专案组对该传销组织的其余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并不断施加压力进行劝投。2018年12月27日至今年1月7日,犯罪嫌疑人陆某、李某、黄某等相继被抓获或投案自首。至此,该犯罪集团成员全部落网。
经最终查实,从2011年始,陆某、黄某、李某、周某、蔡某等人先后加入湖南省长沙市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狮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的非法传销组织分支,在长沙地区开展非法传销活动。2018年8月,在陆某等人的授意下,将分支全体人员迁至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立新的传销窝点继续开展非法传销活动。
非法获利高达315万余元
在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沈某(另案处理)、陆某、黄某、李某为首要分子的较为稳定的犯罪集团。
2011年至2013年间,该传销组织打着“天津天狮公司”的名义,以男女交友、介绍工作等诱骗他人进入传销组织窝点后再实施非法拘禁,而后通过上课洗脑等方式让他人以2800元/套的价格购买“产品”(实际没有获得产品实物)加入传销组织。
该集团从上到下按照A、B、C、D、E的顺序形成五级层级管理模式,A级称“大老总”、B级称“老总”、C级称“家长”或“领导”、D、E称“老板”,刚骗来尚未购买产品又未加入组织的称为“帅哥”、“美女”。
该组织以“家庭”(即传销窝点)为单位分开居住,每个“家庭”设C级家长1人,管家一般设1人,D、E级成员8人左右,D、E级之间没有上下级,管家协助C级家长管理D、E级。层级分明,管理严密,发展十分迅速,在宜春中心城区的10余处窝点经常不定期开会讨论传销具体事宜。
为了达到发展成员、聚敛钱财的目的,各窝点涉案人员各司其职,以交友、介绍工作等为幌子诱骗他人进入传销组织,通过看管、出门跟随、反锁房门等方法,对先后不同时间来到该传销组织的被害人实施拘禁、洗脑,强迫其购买产品。期间,先后对10名被害人进行非法拘禁,其中最长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个月以上,非法获利高达315万余元。
92人获刑,为近年来人数最多案件
“12·11”专案是近年来袁州区中心城区第一个抓捕、批捕、起诉人数最多的案件,此案件呈现明显的集团化、跨区域特征。不同层级之间的嫌疑人互不相识,也没有其他涉案信息上的共享和交流。这92名(其中29人为女性)犯罪嫌疑人涉及云南、四川、山西、贵州、河南、湖北等多个省份。最大年龄36岁,最小年龄刚满19岁。他们当中,大学本科学历4人、大专学历14人。这些人有的躲在幕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有的直接管理传销组织窝点,有的负责转移资金,还有一部分人员是自己被骗至传销组织窝点后,转而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犯罪。
1月19日,陆某等9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2019年4月,陆某等92名犯罪嫌疑人被分局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019年8月20日,以陆某等人为首的92名被告人在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受审;2019年9月19日,袁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处陆某等14人九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万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余78人一年十一个月至一年的有期徒刑。
至此,这场“攻坚战”最终落下了帷幕。袁州警方称,通过此案的破获也向外界传递一个信息: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非法传销最终会获得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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