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传销组织因非法拘禁三名传销人员被判刑
为达到强制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目的,采取反锁房门、轮流监视等方式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近日,三名传销组织人员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八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误入传销组织,湖北女子被非法拘禁
姜某等人是传销组织“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成员,租住在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出租房内进行传销活动,以游玩、约见网友为名,诱骗他人来到传销窝点,采取强制购买传销产品(每套2800元,无实际产品)的方式发展传销下线。
2017年6月29日,被害人何某被以旅游为名骗到这个传销窝点。姜某等人为迫使何某购买产品、发展下线,采取恐吓、贴身看管、限制通讯等手段,剥夺何某人身自由至2017年7月13日。在该处,姜某等人将房屋大门上锁,扣押被害人手机,全天看管被害人,包括睡觉、洗澡、上厕所均有专人看守,发现误入传销窝点后,被害人何某被迫缴纳5600元购买产品加入传销组织。
在该出租屋内,姜某作为该窝点的“领导”,负责管理、讲课、威逼、恐吓新成员、安排饮食起居等诸多事项;张某、邓某协助姜某管理该窝点。二人负责对新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企业文化、运作模式、福利待遇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张某、邓某为迫使何某加入传销体系,非法限制被害人何某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姜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张某、邓某属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检察官提醒:误入传销组织可假装顺从伺机逃跑
若是自己或亲友不慎误入传销组织,该怎么办?
对此,该案承办检察官说,一旦进入传销组织,很可能会失去人身自由,这个时候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灵活应对。在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同时,利用一切机会设法逃脱报警或向外发送消息。
目前已办理的案件中,就有多起案件的被害人认识到自己进入了传销组织,于是假装顺从、获取信任,再利用“放风”的机会,从闹市逃脱监视并报警。
如果是亲友被骗至外地进行传销,首先要弄清楚具体的地点,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举报。对于已经进入传销组织的亲友,应当积极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劝说无效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举报。
承办检察官还提醒,当前多数非法拘禁行为发生在城乡结合地区的出租房中,因为这些地区的管理较为松懈,不容易受到注意,所以常常成为传销组织活动的窝点,是这类案件的高发区,特别是那种“一人租、多人住”的情况。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反传销联盟】 编后语:
传销是一个魔鬼,亲情、友情被它踏得粉碎。为了爬上更高的台阶,传销者必须发展更多的下线,但有多少人会心甘情愿跑到外省搞传销呢?惟有欺骗,利用熟人的信任去骗亲人、朋友、熟人。扭曲的人性让人之间只有赤裸裸的金钱之骗、利益之骗。物质和精神的贫穷是传销的温床,简单的“拉人头”就能垒成的财富“金字塔”对很多人来说具有无穷的魔力……
“传销”是一种以欺骗为手段,以诈骗钱财为目的,以亲人、亲属和朋友为侵害对象的彻头彻尾的经济诈骗犯罪活动。这种犯罪活动以彻底牺牲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和最基本信任为代价,特别是对现今本身就缺乏诚信的社会来说,传销的蔓延正在彻底毁灭中国社会道德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亲情和友情。其危害甚至超出了邪教组织,是中国社会道德生态体系的一场大瘟疫。
传销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传销导致的人间悲剧更是多不胜举罄竹难书,有多少人传销搞的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们应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传销、认识传销、远离传销,不再上当受骗。并自觉抵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抵制给传销者出租房屋,见到或发现传销人员活动场所应及时向当地公安和工商等相关部门举报,让传销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破坏传销的生存土壤,让传销无处藏身。打击传销,人人有责任,铲除社会毒瘤,还社会一片净土!全民参与,共建和谐社会!
传销活动对社会有巨大的危害,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注意,很多人都对传销深恶痛绝。但也有不少人还是对传销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在不经意间就被卷进去,深受其害,甚至进而祸害他人和社会。
家人被骗传销了怎么办?有亲朋误入传销、被困传销被传销控制了怎么办?亲朋进了传销后被传销洗脑了怎么办?或亲朋在做传销深陷传销执迷不悟怎么办?请与我们反传销联盟联系!本网站工作人员有着多年的反传销经验,专业针对传销提供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解救传销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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