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传销害死人:一则“高薪聘请”背后的死亡陷阱
“晚上7时许,趁取钱休息的间歇,26岁的冉某趁机“逃跑”了,一直看管着冉某的另外三个人急忙追赶,追到长江路与凯旋路交叉口南50米的地方,冉某坠河身亡。”
这一天,是2016年11月13日,距离冉某从陕西渭南市来到商丘被骗入传销组织只有8天。
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办案人员很快破案。2017年2月28日,该案移送至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诉科检察官杨慧梅第一时间组织小组成员反复查看案件卷宗,审查案件案情,分析案件证据......
检察官们从这起命案牵出了一个大的传销团伙,他们一边与主要犯罪嫌疑人较量着、斗智斗勇,一边又对误入歧途的人其他犯罪嫌疑人传递着温情。
就这样,从一份份卷宗中,从一个个细节中,从被温暖着的犯罪嫌疑人的内心深处,这个守望着公平正义而又传递着司法温情的故事慢慢传开......
一则“高薪聘请”背后的死亡陷阱
2016年11月份,家住陕西渭南的冉某看到网上一则招聘信息,高薪招聘大学毕业生,于是他就在网上应聘。
不久,冉某就收到了邀请函,对方请冉某到商丘市面试。11月5日,冉某来到商丘,一个叫唐某的人接住了他,唐某带冉某来到商丘师范学院老校区南门附近村子里的一个两层楼的民宅里。
也许是看到冉某有些犹豫,唐某就告诉他,这里只是员工宿舍。谁知到了员工宿舍之后,唐某先让冉某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报平安,然后就把冉某的手机、身份证、毕业证、简历等物品都收走了。
东西收走之后,冉某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原来,他想去高薪应聘的地方竟然是一个传销窝点。
之后,冉某就被人控制着每天去听课,听课的内容是学习销售一种名叫“蛹虫草”产品的方法,听课之后,冉某就每天由人陪着聊天,说是聊天,其实就是两个目的,第一限制冉某人身自由;第二说服冉某好好学习,然后继续发展下线,如果邀约新人成功加入传销组织,按级别划分,可以得到15%至52%不等的提成。
唐某告诉冉某,新人都必须交3900元钱购买“蛹虫草”。购买产品后,如果想走,就有人会把他送上火车离开商丘;如果不想走,也可以留下来加入组织,给新人讲课、发展下线,然后拿高额提成。
唐某就是购买了“蛹虫草”之后也不原意走的人,在唐某的游说下,冉某终于同意去取钱购买产品。
11月13日,在唐某、郝某和尹某的控制下,冉某到银行取钱,在银行门口。郝某和尹某就逼问冉某银行卡密码。
冉某“啊”了一声撒腿就跑,唐某等三人急忙追了上去,追到长江路凯旋路交叉口附近的桥上,冉某直接坠入了水中,冉某大喊“救命”,但唐某等人并没理会,也没有报警,之后就坐火车离开了商丘。
最终,冉某溺亡。
一桩命案牵出传销团伙
2017年2月28日,该案移送至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诉科检察官杨慧梅第一时间组织小组成员反复查看案件卷宗,审查案件案情,分析案件证据。
第一次审查结束后,杨慧梅认为,该案案情复杂、重大,为了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杨慧梅决定使用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机会。
随后,杨慧梅与公诉科检察官重新审查卷宗时又发现,该组织系团伙作案,且人员众多,卷宗涉及到的传销组织成员魏某等,与冉某死亡并无直接关系。
其他成员在哪里,有没有落网?直接造成冉某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到底是谁?从当前的卷宗来看,并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怎么办?
“退回补充侦查。”杨慧梅附上补充侦查提纲,又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
“对犯罪嫌人的犯罪事实、定性以及量刑,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支撑。”杨慧梅说,只有做实证据,才能把案子办成铁案,还被害人一公道。
审查起诉期间,只要遇到疑点,杨慧梅便前往监所讯问涉案嫌疑人,回来再反复审查卷宗,并随时与公安机关协调沟通,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在该案的审查工作中,为了深挖传销组织成员,还原事情真相,检察官们抽丝剥茧,连续使用了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次退回侦查的机会,逐步接近真相,一个个犯罪嫌疑人也逐渐落网,最终还原了冉某得死亡经过以及该传销组织的犯罪手段。
原来,以银某、尹某、唐某、郝某、阮某、郭某、魏某等人为首的传销团伙,私自仿造各大企业印章40余枚,在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招收大学生就业为名,将受害人骗至商丘,通过胁迫、洗脑等手段,实施传销犯罪活动。
据唐某交待,他们组织内部分工明确,等级分明。由阮某等人根据上一层级领导安排,仿冒企业印章后,在网络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有人投简历应聘时,便告知其已被录用,让其来商丘参加培训。被骗来的新成员,被限制了人生自由,在老成员的胁迫、利诱下,先购买3900元的产品成为业务代表,然后业务代表再发展其他新成员,按照业绩依次晋级为业务主任、业务科长、业务经理、商务经理等。
唐某说,自己加入组织并没有迎来“自由又挣大钱”的生活。自从2016年4月加入该组织到案发,经常在组织的有十三四个人,来来走走的新人有50余名,唐某也只领取过一次700元的工资,“高薪聘请”其实就是一个传销陷阱。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嫌疑人里面,很多都是抱着挣大钱的愿望加入组织,结果陷入传销骗局,无法自拔。
“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儿,我当初就不加入了。”在看守所,情绪低落的唐某接受记者采访时眼神黯淡无光,谈到传销的经历,数度哽咽。
睢阳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唐某等人参与组织、领导以冒充企业招聘为名,诱骗应聘的大学生,并以推销产品等手段要求被骗人购买产品加入传销组织,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欺骗他人加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为犯罪团伙头目,犯罪嫌疑人银某、阮某还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移送到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办理。尹某、唐某、郝某等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被移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办理。郭某、魏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睢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涉案嫌疑人魏某经睢阳区法院一审审结,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其他六名犯罪嫌疑人,一审也已开庭审理,等待宣判。
一颗真心透出“家人味道”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惩处,还了受害人一个公道,法律的尊严得以彰显,应该可以说是案结事了了,但在杨慧梅看来,她的工作并未做完。
“冉某的去世,对他父母来说,等于塌了天。”杨慧梅说,她与冉某的父母有过多次接触,冉某的去世,让其父母失去了生活的信心。
杨慧梅在每次询问时,都会跟他们聊聊家常,宽慰他们绝望的心情,并询问他们对于案件办理的要求,告知他们依法享有的权利。
后来,杨慧梅了解到,冉某的案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于是她第一时间便告知了冉某的父母,帮助他们填写了司法救助申请书,尽可能的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不为别的,我就为自己的一颗心去办案,法律虽然是威严的,但绝对不是冰冷的。”杨慧梅说,对于一些嫌疑人,能挽救的也要尽量挽救。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杨慧梅注意到,有些犯罪嫌疑人,一开始也是被骗入传销窝点的受害者,只是他们没有经受住传销组织的威逼利诱,后来又加入传销组织,成为犯罪嫌疑人,郭某就是其中之一。
郭某毕业于一所知名高校的会计专业,2016年被骗入传销组织,期间曾几次试图逃离,但被发现后未能脱身。
案发后,郭某主动交代犯罪经过,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其犯罪情节较轻,于是杨慧梅便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郭某得知后,感动的泪流满面,他让父母帮其购买了与财会相关的书籍备考注册会计师考试。
“杨阿姨,您就像我的家人一样关心我,等我考过注册会计师之后,一定会到检察院向您报喜。”这是郭某与杨慧梅约定,说这句话时,仍被羁押的郭某,眼神里多了一份渴望和光彩。
来源:睢阳检察
文:朱思璇 图:王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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