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联盟为您讲述:传销发展简史
被洗脑的人都不认为自己会被洗脑,在做传销的人也都不认为自己在做的是传销!
传销人员都很反感别人说他们是在做传销,而把自己在做的传销称之为“行业”。
若是比较理智的人,无论是正的一面,还是负的一面,我们都应该去了解下,自己理性的去分析判断,而不应过于偏激只坚信“行业”里的一面之词。
反传销联盟还原你一个行业“起源于美国、盛行于日本、成熟于台湾、辉煌在中国”真正的过程。笔者文笔不好,也许你会感觉写的过程有些的语无伦次,还望能耐心看下去,但愿会对你有所帮助。
“起源于美国、盛行于日本、成熟于台湾、辉煌在中国。”这只是“行业”人员内部的说法,只是简单的概括下“行业”的发展历史。若是用一句话来总结和描述传销进入中国的途径和历史,应是:“起源于美国,发展于日本,壮大于台湾,成熟于中国”。
讲起“行业”,不得不提起多层次诈骗、直销、多层次销售、老鼠会和传销。
多层次诈骗
最早的多层次诈骗源于1919年,美国一名意大利移民查尔斯·庞兹(Charls -Ponzi)(又称查尔斯 · 旁吉)在纽约首次运作一家非正规公司。此后把这种以暴利敛财为目的的销售方式称为“旁吉销售制度”。美国马里兰州的法律用语是“金字塔型促销计划”。在当时并未掀起大的波澜。 他于1919年开始策划一个阴谋,成立一空壳公司骗人向这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兹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被戳破。
查尔斯·庞兹在1903年移民到美国,从事过各种工作,包括油漆工等粗工。他曾经在加拿大因伪造罪而坐过牢,在美国亚特兰大因人口贩卖而进过监狱。庞兹发现最快速赚钱的方法就是金融工具,于是从1919年起,庞兹隐瞒了自己的过去,并抵达波士顿,设计了一个投资计划向美国人兜售。
投资计划为投资某样商品便可获得高额回报,但庞兹刻意将计划化简为繁,让一般人难以摸清。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刚结束,世界经济体系混乱,庞兹便趁混乱放出消息。他宣称购买欧洲的某种邮政票券,再转卖回美国便可以赚钱。国家之间由于政策和汇率等等因素,很多经济行为一般人难以得知实况。然而庞兹宣称,所有的投资在45天之内都可以获得50%的回报,且他给最初的一批“投资者”于规定时间内拿到了承诺的回报,于是后面的“投资者”大量跟进。
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差不多有四万多名波士顿市民变成庞兹的投资者,而且大部分是怀抱发财梦想的穷人,庞兹共收到共约1500万美元的小额投资,平均每人“投资”几百美元,当时的庞兹被一些不明就里的美国人称为与哥伦布和马可尼(无线电发明者)齐名的最伟大的三个意大利人之一。庞兹买下有20个房间的别墅,买了100多套昂贵的西装,并配上专门的皮鞋,拥有数十根镶黄金的拐杖,还给他的情人购买了无数昂贵的首饰,连烟斗都镶嵌著钻石。当某个金融专家揭露庞兹的投资骗术时,庞兹还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反驳。
1920年8月,庞兹宣告破产,他所收到的巨款,若按照他的许诺,可以购买几亿张欧洲邮政票券,事实上他只卖过两张。此后,“庞氏骗局”成为一个专门名词,意思是指用后来的“投资者”的钱回缴给前面的“投资者”当作回报。庞兹被判处五年刑期,出狱后又做了几件类似的金融诈骗,因此坐了更久的牢。1934年被遣送回意大利,他竟然又想办法诈骗墨索里尼,但也没能得逞。1949年,庞兹在巴西的一个慈善堂去世,死时身无分文。
直销
直销的英文为Direct Selling,意为直接的销售。
直销这种销售方式,自人类迈入群居生活起就已经诞生了,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伟大发明,那时的人类为了生活方便,就用以物换物的方式来获取自己所缺之物,这就是最原始的直销。
自二次大战以后,直销这一无店铺零售的新形式在美国出现,随后,又流行于世界各地。直销这一商业新形式给人们带来了新概念,如:无商店零售、多层次传销网络、消费者与销售者两位一体、挨门挨户访问销售、家庭聚会销售,独立身份直销商等等,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兴趣。同时,它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如:金字塔、老鼠会、猎人头、滚雪球、无限连锁链、卖钱、高压销售等等,引起了消费者的反感。无论是代表趋势还是带来问题,我们都回避不了直销。
直销对于提高人们生活质量,达到特定经济目标,促进社会交往均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正是这种魅力使其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中长盛不衰。直销缘何具有如此魅力?历来陈酿经久弥香,直销也不例外。欲解直销之魅,还得从直销的渊源说起。
直销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叫卖者、小贩、商人以及商队均留下了精彩的故事。人们从事直销的动因主要是为了交换商品,同时也促进了人际交往。直销业最初因为一些人为了谋生出售商品而产生萌芽。在早期,直销在中国、埃及、叙利亚、巴比伦以及印度等文明古国均很活跃。比如,人们用象牙和黑檀木交换陶器和石器,产自印度的念珠也远销巴比伦。商队还将希腊和亚洲连接了起来,直销经济非常繁荣。日用品、家用器具、厨房金属用具以及衣物均在交换之列。直销商人和顾客进行商业交换的地方通常在集市上。直销人员通常将市场作为一个中转站,然后再逐村销售。直销商人的活动也受到当地政治环境的巨大影响,早在公元前2000年,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就有条例保护巴比伦直销商的一般权利,同时也要求他们诚信经商,法典还保障了商人销售商品应该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到了公元5世纪时,直销销售渠道呈现多样化。有的直接在街道上销售商品,有的在摊位或者商店中出售;还有的跟着军队辗转迁徙于各个地方。他们四处赶集,参加规模巨大的庆祝活动,平时则从一个村庄销售到另外一个村庄。10世纪以后,世界经济迅速发展。商业机会大大增加,而直销经济也更加发达。中世纪(从古代到文艺复兴,公元476—1453年)的西欧直销商为10—13世纪的商业革命作好了厚实铺垫。此时,公路建设持续发展,许多新奇的小商品经由直销商从大城市销往小城市。直销商销售的毛料衣服、丝带、女帽、铜戒指、顶针以及便签等物品一度成为法国人竞相购买的时尚物品。神话中常常有直销商的角色,比如古希腊史诗神话中的英雄尤利西斯就曾乔装为商人,将精美的饰品挂在手臂上售卖,国王的女儿“被商人背包中的东西深深吸引住了”。由此推断,西欧的直销的出现比美国足足早了3000年。18世纪到19世纪,当移民逐渐迁移到美国。移居美洲的欧洲吉普赛人将直销从英国、苏格兰、爱尔兰、德国以及匈牙利带到了美洲殖民地,他们从事的商业活动有焊锅、叫卖和马匹交易等。
有史料记载,早在1929年中国内地的王星记扇庄的第二代当家王子清就曾用一种类似直销的方式招揽生意:无论什么人只要给王星记介绍业务,均可得到成交额中的5%~10%的佣金。《扇子大王——王星记扇庄》这是世界上最早有史料记载的直销,这些介绍者其实就相当于王星记的直销员,不过,中国王星记的直销一直停留在感性模式上,缺乏深刻而实用的理论作为营销指南!现代直销最早起源于二十世纪40年代的以色列,由犹太人卡撒贝创立,后在美国直销业得到真正的发展。
直销的概念 应是 采用C to P(公司对个人)或P to P(个人对个人)的服务模式。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企业,是指依照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现在直销几乎遍及全球所有市场经济成熟和发达的国家。虽然直销可说是人类最早的商业配销方式,但是直销并没有被人好好的了解,至今对直销的定义一直没有定论,原因是直销这种模式被分为了两大类:
第一类:狭义直销(Direct Selling) 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直销商(兼消费者)以面对面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含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单层直销有 20%的直销公司使用,多层直销则有80的直销公司在使用。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是直销商(兼消费者)将公司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根据其销售业绩向公司领取奖金的销售模式;多层次直销(Muti-Level Marketing)又称“传销”是根据公司的奖励制度,直销商(兼消费者)除了将公司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之外,还可以吸收、辅导、培训消费者成为他的下线直销商,他则称为上线直销商,上线直销商可以根据下线直销商的人数、代数、业绩晋升阶级,并获得不同比例的奖金。
第二类:直复营销(Direct Marketing)这种模式也叫直效营销,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媒体(邮寄DM、电视购物频道、因特网)将产品或者咨询传递给消费者。直复营销中的“直”,是指不通过分销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复”字是指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交互,顾客对企业营销努力有一个明确的回复(买与不买),企业对可统计到的明确的回复数据,由此对以往的营销效果作出评价。
第一类直销被称作狭义的直销,第一类和第二类加起来被称作广义的直销。2005年12月1日,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的出台,此条例所称的直销是: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条例指的直销是上面提到的第一种定义。而第一类直销模式中最主要的一种营销模式多层次行销即我们平时所称的传销已经被我国禁止。所以上述的两类行销模式的共同点大大增加,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无店铺销售,产品或服务不经过分销商,直接到用户手中。
在这里给广义的直销一个确定概念:
广义直销(Direct sales) 产品制造商、生产商或者进口商直接将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方式。
直销,顾名思义是直接销售的意思,把产品或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营销方式才是真正意义的直销。我们常见的真正具有直销意义的销售方式有如下一些:
1. 门店服务,例如理发店,理发师直接为顾客服务。
2. 前厅后厨,例如饭店,从厨房到餐厅饭店把饭菜及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
3. 前店后厂,例如裁缝店,从缝纫间到柜台裁缝师傅直接把服装提供给消费者。
4. 委托加工,例如三峡大坝发电机组,工厂按要求生产并直接提供给电站。
5. 特种工业,例如军工厂直接把产品销售给军队等等。
从我国禁止非法传销后,逐渐有人开始使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传销一词。
“直销模式”实质上就是通过简化、消灭中间商,来降低产品的流通成本并满足顾客利益最大化需求。在非直销模式中,有两支销售队伍,即制造商到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到顾客。
在国内,直销是这样定义的:制造商在向公众进行一定诉求的基础上,直接与目标客户沟通,以达到实践消费的营销活动。
直销有3方面的要素:一是公众消费意识的支持;二是一对一关系的建立与形成;三是现场展示与焦点促销。
由于直销直接面对客户,减少了仓储面积并杜绝了呆账,没有经销商和相应的库存带来的额外成本,因而可以保障公司及客户利益,加快成长步伐。
多层次销售
多层次销售(multilevel marketing)是属于访问销售的一环,包含了「销售」与「介绍」两部份,因此传销商除了销售商品的利润外,还可获得自己所推荐及训练的销售网之拓展组织奖金。可说是兼具消费者、销售者与经营者三者角色。初期仅销售健康食品,其后扩及到日用品、化妆品、钻石、黄金等各类商品,甚至投资公司也以此方式吸收游资。
多层次销售起源于美国,最早的萌芽始于20世纪40年代,由犹太人卡撒贝创立。虽信息化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图方便快捷购物心理而兴起。
最早的直销公司源于 1945年创于美国加州的朗翠利德公司(Nutrilite)。(另一说,最早的传销公司系1899年设立于美国伊利诺斯州,以销售药品及健康食品为主的一家公司)。20世纪40年代,由于二战的影响,二战以后,美国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经济由此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产品丰富、品种齐全,同时,电视、广播等广告媒介发展日趋完善,信息渠道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有效率。人们消费的选择性越来越强,同时,由于收入分配极端不平衡,市民购买商品的积极性并不高。传统的销售方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美国国内商业竞争大为激烈,厂家销售严重受阻。为了扩大产品销售量、增强消费者购买的信心和热情,一些企业开始别出心裁地采用直接上门寻客为主的销售方式。于是一些生产企业便撇开商业企业,而借助直销商让产品顾客直接见面,从而使厂家获得较高利润,顾客又能购买到优质产品(“双赢”),于是产生了传销。随着传销业在美国逐渐发展,它在销售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1886年,大卫.麦克尼在纽约的沙劳建立第一间实验室,“加州香氛”公司创立(即现在的雅芳公司),以人员走门串户推销的方式销售香水,后来其经营业务又逐渐扩展到美容护肤品。这被许多人认为是单层次直销诞生的标志。1960年,公司正式更名为雅芳产品有限公司。
1887年世界维生素工业之父,卡尔·宏邦在美国的一个城市——佛罗里达-奥古斯丁出生。曾先后就读于纽约的艺术院校普拉特学院和南卡罗来纳大学。1915年的秋天,在中国的上海,28岁的美国年轻小伙子,他是作为一家牛奶公司的商务代表来到他向往已久中国的。卡尔尤其对中国传统医药理论,特别是中医的“药食同源”等理念非常感兴趣。他在中国整整生活了12年。尽管中国没有成为他淘金的福地,但在中国的生活经历却成了他日后事业的灵感源泉。从28岁来到中国到40岁离开,1927年6月24日,卡尔告别在上海的洋房和佣人,乘坐“俄国女皇”号的三等舱启程回美国。
1945年卡尔·宏邦创立的美国 健尔力公司(1934年卡尔·宏邦创立,1945年易名为纽崔莱,后于1972年被收购于安利旗下)采用了一种比较独特的销售计划销售其营养素补充食品,多层次直销【起源于1945年美国加州的心理学家威廉"卡斯伯瑞(William Casselberry)和推销员李"麦亭杰尔(Lee Mytinger)为NUTRILIFEPRODUCTS(朗翠利德产品公司)销售健康食品时设计的一种新型的现代市场营销方法。(把酬金制度与直销相结合。他们以销售维生素丸为主,采用多层次酬金分配制度。这种新的直销方式将一代计酬改为多代计酬,将直销员之间的放射性结构改为具有链式反应的网络结构,也就是多层次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每个直销员的计酬方式不再局限于他本人的销售额及其直接吸收培训发展的直销员,由他发展的直销员所发展的其他更多的直销员所销售的货物也将在一定程度上计入他的名下。)】 即当今传销制度的基本模式。它的操作方式大体是:直销员向他们两位进货可得35%的折扣。如果能吸收25人,而且他们每个人都购买一个月的供应量就成了“保荐人”。这时他自己的客户和他手下的经销商都要直接向他订货。他个人可以从卖给客户的销售额当中赚取35%的利润,下线直销商的销售额则最高可抽成25%。当他和下线的经销商累积150个顾客时,就变成了“金字塔”顶端的“代理商”。如果下线的经销商也变成了代理商,他就可以由他们的销售额抽成20%。这种方式有四个好处: 可以节省行销和广告费用; 售价可以比其他店里销售的类似物品高; 可开发出许多喜欢向所认识的人买东西的忠实顾客; 可以利用业绩越多、佣金越高的方式来激励业务人员。当时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这种新颖的销售方式吸引了众多失业工人和家庭妇女。直销成为当时解决就业的问题的一种有利途径。
1959年,纽崔莱公司的两位经销商理查·狄维士和杰·温安洛(都在1949年投入纽崔莱)离开了纽崔莱公司并创立安利公司,自制销售清洁剂。利用并改进了纽崔莱公司的传销模式销售他们制造的清洁剂和洗衣粉,业务发展得蒸蒸日上,取得了巨大成功,迅速成长为美国最大的直销企业。【安利公司(Amway Corporation,Inc.)始于两位创办人杰·温安洛和理查·狄维士真诚合作伙伴关系。他们都是荷兰移民的后裔,从小在一起长大,相同的成长经历和荷兰后裔的个性特质,为他们今后成为合作伙伴奠定基础。之后二人都曾在纽崔莱公司任职做销售员,打下良好的直销基础。年仅30余岁的杰·温安洛先生和理查·狄维士先生在家中的地下室迈出了安利事业第一步。创立之初,公司只有5名员工,办公面积仅223平方米,产品也仅有一种——乐新多用途浓缩清洁剂简称(LOC),但这款产品却是当时市场上率先采用具生物可降解性表面活性剂的洗涤剂,第一年的营业额达到了50万美元。 】当时另一家直销巨头是主要生产维生素丸的上市公司夏克丽。这时出现了重要的直销形式——家庭聚会。直销人员与消费者实行零距离接触,邀约朋友到家里展示物品,演示如何使用,气氛温馨而友好,既促进了经济交往也促进了人际交往。成熟的直销方法就在这时形成了。
老鼠会
随着安利等公司的成功绝佳表现,一些不法商人对安利的行销制度加以分析、研究、剽窃、模仿多层次直销制度的非法欺诈公司也纷纷出现。而设计出了一套类似安利行销制度的“金字塔销售计划”(Pyramid Sales Scheme)来诈骗消费者,这就是后来被称为“老鼠会”的由来。
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华尔街资料显示,“老鼠会”最早成立于1964年,由美国人威廉-派屈克(Winiam P patrick)在加州所创,当时的公司名为“假日魔术公司”(Holidcy Mayil Inc)成立,以拉人头、强行塞货等方式取得迅速发展,在短短的8年间其业绩从第一年的52万美元窜升至1972年的2.5亿美元。但也引起了大量社会问题。被形象地称为“老鼠会”大约同时成立的“佳线产品公司”(Best Line Prodncts Inc)的老鼠会公司其骗术更为高明,扩充更为迅速,后来出现在日本和台湾的老鼠会都是佳线产品公司分子的制作。 【另有资料显示:1965年一家魔力假日宣布成立是当时美国本土出现的第一家传销公司,采用周薪制和双轨制,它的创办人----穆里·普费·、基缇莉·基安是原本安利公司位于弗吉尼亚州的第五代分销商,他们在进入安利公司后并没有学到真正的直销之道而是在他人(他的上级分销商)鼓吹利益的同时为了报住其在安利公中分销的级别和相应待遇而疯狂的用人资金大量购买产品进行压货来实行着填补业绩不足的亏空,不断地填补、不断地填补使原本就不是很富裕,想借安利发财的他们却频频举债,度日艰难,使的越来越多像穆里·普费·、基缇莉·基安这样的分销商陷入泥沼而不能自拔,他们早已失去了也背离了直销和消费者的本意了,早已成为了一种变相投资!!!1965年的秋天,弗吉尼亚州的第五大道酒吧里 穆里·普费·、基缇莉·基安一些有相同处境的人,愤怒控诉着、抱怨着,他们为圣诞节即将到来无力应对而沮丧着。穷则思变可能会使一些穷人变成富人,也可能会使天使变为魔鬼,他们开始讨论既然投资那就按照继续投下去并借用安利模式及直销功能中对于业务员的功能部分进行了歪解:{消费者=人,组织更多的消费者消费=等于组织更多的人投资(他们本人就是这样做的),广告费分成=钱,结果:组织更多的人投资便能拿到钱------拉人头就能挣到钱了-----传销(金字塔、老鼠会)},这个酒吧的晚上这便一举成就了全世界直销败类的鼻祖,直销行业的撒旦,传销(金字塔、老鼠会)的始作俑者----美国魔力假日公司。】
60年代的美国,部分不法商人开始和利用多层次传销的结构原理加以变化,用作敛财工具,使多层次传销的本意变质。 美国最早也是最典型的“金字塔销售计划”是“假日魔术公司(Holiday Magic Inc,Znc)”虽然该公司也有销售产品,但是销售产品的利润远低于拉人入会的报酬,于是形成组织中的成员置销售产品于不顾,套用多层次传销之外衣,而制度的基本目的是拉人塞货,使该公司业绩获得惊人成长。1964年11月即成立的第一个日营业额为16 000美元,1965年7月为52万美元;1966年为1100万美元,1970年、1971年的业绩均在1000万美元以上。该公司虽然销售货品,但销售货品的毛利远较拉人入会的利润低,于是形成组织中之成员置销售货品于不顾,而一味拉人塞货,一味地通过拉人塞货,赚取差价和拉人头的佣金。假日魔术公司行销计划将公司的销售人员分为四个层级,即:“假日女郎”、“组长”、“主任”和“经理”。每一层级以不同的折扣向公司进货,折扣额最低的是“假日女郎”的30% ,最高者为“经理”的65%,要成为该公司的各种销售人员必须先投资购买一定数额的货品。成为“假日女郎”需要先购买39美元的产品,或买一个12美元的样品袋;成为组长必须买130美元的货品;要成为“主任”就需要先购买2500美元的产品;“经理”则须由“主任”晋升,晋升时还要支付2500美元给公司作为“脱身费”,并且 还要拉进一个人来顶替他原来“主任”的位置。
在“假日魔术”公司的行销计划下,拉人带来的收入包括:
1、拉进的新人不论进入哪一个级别都要先购买一批货品作为存货,拉人者可将这表皮公司规定的存货卖给被拉来的新人,从中赚取差价。
2、组织中任何人拉进一个人来当“主任”,其上面的“经理”就要支付给拉人者100美元的介绍费。
3、“经理”只要鼓励“主任”改当“经理”,就可以获得公司发的2500美元“脱身费”作为酬谢。
“假日魔术公司”的表现令不少人心动,接着佳线公司、卡恩可星际公司、格连特讷公司等分别在1966、1967、和1970年相续成立。
假日魔术公司以及类似的一些公司常常以不实或者欺骗的手法劝诱他人入会,隐瞒公司及市场实际情况。当会员发觉销售全不如想象中容易,而人员已接近饱和状态,拉人愈来愈困难,而导致无法回收投资成本,公司也不肯接受退货时,才恍然醒悟发觉是上当受骗。受害者纷纷向司法机关检举、控告这些公司。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各州政府皆对这些变质的多层次传销公司展开调查、侦察、起诉;使得合法的多层次传销公司亦受牵连。
1971年,美国贸易委员会有鉴于“老鼠会”在全美各地流窜发展,并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于是率先控告“假日魔法公司”违反联邦贸易委员会会法。同年加州政府也检举“佳线产品公司”的非法行为,判决公司罚金100万美元,负责人威廉.培理罚款25万美元,并 勒令其停止营业。到此,“老鼠会”无法在美国容身。于是开始了跨国性的发展,在加拿大、英国、新加坡、丹麦、瑞士、澳洲、日本等地都先后出现过“老鼠会”的足迹。由于他们在各国市场崛起、谋取暴利,并引起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各国法律正义对她爱的打击,也接踵而来。1973年11月,“佳线公司”在日本东京设立分公司,而在1977年5月被控告违反“访问贩卖法”,同年6月又被控违反“外证发”相继被勒令停业,不久即遭覆灭。
1975年3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控告安利公司从事“金字塔”欺诈活动。安利公司提出上诉。1979年,在历经数月的庭讯后,联邦贸易委员会判定:“安利的销售方式和创业计划不是老鼠会。在将近二十年来,它是一个制造业和一个有效率的销售系统,而这个销售系统有效地将新的产品在市场上啊销售,消费者也由这个新的销售方式获得利润,而消费者的回应就是对安利产品的忠诚”法院最终判定安利公司行为属于直销,而不是“金字塔”欺诈。 法院对安利的判决是基于以下四点:1.没有猎人头奖金;2.业绩奖金的来源是销售产品;3.存货购回定约;4.必须将产品确实销售给顾客。上述四条实际上提供了传销公司合法与否的判断标准。安利公司的胜诉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肯定了多层次直销是合法的,并提供了一些判别多层次直销与“金字塔”销售的标准,也成为日后美国各州和世界各国规范直销的蓝本。安利打了四年的官司才赢得多层次直销合法,可见,它和金字塔模式的传销还是难以辨别的。
老鼠会在美国之外亦有巨大危害,相继被取缔,这也促使各国相继立法对直销加以管理。1979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裁决安利的销售计划合法。之后,直销在世界各国逐步步入正轨,成为正规传统营销手段之外的一个重要的补充销售渠道。
日本是最善于接过别人的发明,再加以创造性的运用,达到淋漓尽致的国家,直销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日本的传直销自1963年进入日本的美国特百惠以及1966年的三基商事揭开序幕。接着雅芳(1968)、SWIPE JAPAN(1969、现日本绿加利)、兰碧儿(1971)、Charle(1975)、日本嘉康利(1968)等等有名的大企业陆续在日本开业。直销公司一进入日本就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引起日本流通业的大革命。80年代的日本在商贸流通领域,精益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超越美国的进步。与此同时,直销的无障碍流通方式与日本人创造的“看板管理”、“无库存管理”这样的企业供应链整合思想吻合,从而带动了日本直销业大规模发展。多层次销售在日本被称为日式级差制。
高速发展中,日本也出现了“金字塔行为”的非法公司,日本称之为“银老鼠”、“金钱老鼠”或“老鼠会”。影响最大的日本金字塔活动是1965年3月日本内村健一在熊本市成立的“天下一家会”(第一相互经济研究所)。该会以“投资2080元,吸收4名子会员,即可获得102.4万元”为口号。即入会时交纳入会费2080元,其中1080交给本部,即内村健一本人,1000元汇给本部指定的老会员,加入后再吸收4名子会员,如此类推发展到第6代时 ,就有4的5次方,(4*4*4*4*4=1024)即1024名新会员,这些新会员每名交纳1000元给上线人,此时人即可获得102.4万元。到1970年底该会会员已达43万人,并有多家分会,内村健一本人1976年度的收入为2.777亿日元,名列全国第39名,当时他在天下一家月薪高达1000万日元。该会全盛时期,缴进组织本部的入会费曾有日进亿元的纪录,会员高达180万人,所吸收的资金高达日币300亿元。由于晚期加入的会员在吸收不到会员,而交纳的钱又无法回收时,发觉受骗,当时造成的112万人受害,吸取了1900亿日币(约153.8亿元人民币)。继天下一家会后,在1971年贩售汽车用品的“APO JAPAN”出现。约有25万人受害。1972年贩售化妆品的“日本Holiday Magic”、1973年贩售创意商品的“Jekkachen”等老鼠会,造成直销市场的骚动不安。1972年开始,会员向官方控告该会。1974年,该风波愈演愈烈,在整个日本社会范围造成极大的影响,使1969年传入日本的直销不到5年,就被蒙上了阴影,造成一部分人把直销与“老鼠会”等同看待,直销业一时处于低谷。到1979年,日本正式立法对这种老鼠会行为加以打击,同年4月,“天下一家会”宣布解散。而其他银老鼠与老鼠公司之活动,则在政府立法通过后开始销声匿迹。
多层次销售和老鼠会进入中国的台湾和香港
传统式的直销应是指有组织,具规模、制度的「访问贩卖」或「人员销售」,而纯就历史的观点来看,台湾的直销市场应以60年代的人寿保险,例如:国泰、新光、庆丰、南山等企业为代表。后来,以台湾英文杂志社为主导的套书直销,亦采用国外直销的管理制度,一般客户对这种新的销售服务方式颇感新奇,且慑服于业务员情理交攻的说服技巧,于是双方大有斩获,也为直销事业奠定了相关的基础。
1969年多层次销售由美国传入日本,上世纪70年代,由于出口扩张、整体经济持续增长,台湾人民消费能力大幅提升,加之销售渠道未发展完善,为台湾直销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20世纪70年代,也有大量直销进入香港 ,对香港直销影响力最大的安利公司是在1974年进军香港市场的。开始的12年是香港惟一的大型且最负盛名的直销公司代表。到了20世纪80年代,安利已成为香港直销行业的代表。1986年,一家重量级的直销公司——永恒生活产品(Forever Living Product,简称永恒)隆重在香港开业,掀起了香港直销行业的第二次浪潮,继永恒之后开拓香港市场的大型直销公司是仙妮蕾德(Sunrider)。仙妮蕾德于是1987年开设香港办事处及发货中心,业务迅速增长。因为佩妮蕾 德在香港开拓业务期间,正是香港直销业飞速发展的时候,因此,20世纪80年末到`90年代初,仙妮蕾德的业务可谓气势如虹,该公司除香港外,更拥有庞大的中国内地市场。1979年,安利、雅芳及时代生活三家发起成立了香港直销协会。作为法制社会的香港,也有一系列有关法令制定出来,使香港的直销无多大的波折,即使有不法行商,出会很快绳之于法。如获至宝1991年有一家澳洲公司以“拉人头”方式敛财,被媒体揭发,商业调查组出动调查,最后负责人被以商业欺骗罪判刑7年。
1974年,台湾英文杂志社通过美国Time-Life公司协助,成立直销部门,开创了台湾图书直销的先河。在台湾代理美国Time-Life、Newsweek及读者文摘的台湾英文杂志社,由美国Time-Life总公司的协助,在1974年成立直销部门,透过人员直销的管道并仿效美、日两国的奖金办法,兴起本土图书直销公司的风潮。
台湾多层次传销是由1976年成立的「中华保康促进会」所开始,也是变相多层次传销之始,其规定入会会员需缴纳入会费三百元,常年会费一千二百元,赞助金五千元,同时须介绍两个人入会,公司透过层层扩展到组织第八代,原来第一代会员便可领回三十二万元,近五十倍的暴利。所以不到三个月发展到十三代,拥有会员四千九百四十九人,敛财所得约二千四百七十四万元;而1978年成立的「台家有限公司」用吸收人头入会从中获利,成立后三年爆发最著名老鼠会诈欺事件,受害人达一万一千余人,敛财超过四亿余元,以上两事件之幕后主持人均为日本人。
1980年末期,美、日两国的直销公司纷纷涌入台湾。除了当时台湾的经济、社会环境有利于直销产业发展,部分也是因为两地发生多起诈欺事件,不肖业者转移阵地,来台另起炉灶。
当初的直销在台湾被称为行销,1980-1986年为直销导入期,当时台湾社会对直销产业尚处于缺 乏管道以建立正确认知的阶段;1987-1991年进入成长期,1990年中华民国直销协会成立以后,台湾直销业界在协会的带领下,开始摆脱旧有的负面形象,朝向正派经营的康庄大道迈进。
台湾多层次直销的发展,是由“金字塔销售”开始的,1975年6月成立的“中华宝康爱促进会”,其幕后的主持人既为在日本做“老鼠会”遭到打击的绪方敬弘。每一个会员投资6 500台币,(其规定入会会员需缴纳入会费三百元,常年会费一千二百元,赞助金五千元)介绍两名会员入伙,至第8代时即可回收32万元的暴利。由于暴利的吸引,该会成立不到三个月,该会下线网络发展到13代,拥有会员4949人,非法所得2474万元。
1978年1月,也就是日本诈骗集团“佳线公司”(BestLine公司)宣告破产的同时,“台家有限公司”在台湾申请公司登记。由“佳线公司”(BestLine)出逃到台的川喜田昭雄和裁田顿明久,于同年5月正式在台湾营运,6月成立了「台家有限公司」。用吸收人头入会从中获利,成立后三年爆发最著名老鼠会诈欺事件,受害人达一万一千余人,敛财超过四亿余元,以上两事件之幕后主持人均为日本人。
1979年以销售清洁剂为主的台湾“台家公司”采用非法传销方式进行操作,号称用多层次传销方法来销售其货品,用吸收人头入会从中获利。1979年的营业额高达新台币4亿元左右。而销售人员亦有一万多人。该公司的传销人员主要分三层——经销专员、高级专员、经销主任,其中经销专员并不在该公司的编制内,必须缴费人会成为高级专员,才纳入公司编制。成为高级专员的条件是,缴交6.85万新台币的人会费,并和公司签约;而想成为经销主任的话,需缴纳酬谢金3万余元给上线经销主任,并介绍一位“接替者”,换言之,介绍一个人人会成为高级专员后,自己即“升格”而且可收取推荐佣金——人会费的半数金额。除了找人人会,高级专员可自行找一些经销专员为他推销清洁剂,出售后所获利润为,经销专员25%、高级专员15%、上线主任10%。
货品品质佳、销售快、获利快,是公司招收会员的口号,但人会之后,会员发现销售货品并未如想像中容易,此时想退会时,可退回的会费却已只剩半数,一般人当然不愿受损失,只好再找人人会,抽取推荐佣金;而事实上,找人人会的获利速度也远比卖清洁剂来得快而容易,货品的流通与否便不是人会者关心的重点, “人头”多寡才是焦点。台家便成为以人头为主的老鼠会组织。由于是靠拉人头来获利,许多人加入后发现销售不易,造成塞货严重,财物受损,始知受骗,结果直销人员控告台家公司欺诈!1980年底 “台家事件”乃因此爆发。造成轰动全岛的“台家老鼠会事件”。1979年的营业额高达新台币900万元左右,而1981年时,营业额则已高达新台币4亿元左右,而传销人员亦有一万多人(有注 受害人11000余人,敛财超过4亿元)。吃亏亏上当的会员纷纷向官方起诉,1982年3月5日,由于台湾刑事警察局向“内政部”提出“台家有限公司活动报告”,而正式断送了“台家公司”的生命,也结束了"台家公司"危害社会的历史,终于在1982年倒闭。
“中华宝康爱促进会”“台家老鼠会事件”以上两事件之幕后主持人均为日本人。
早期的老鼠会,其组织结构常事先设计若干等级,如业务代表、业务专员、经销主任、总经销等,为了加速组织的膨胀,所以除了要求业绩之外,对于欲升迁者,亦规定至少要培养一位与他职位、工作相同的“接任者”来接替他的工作,以持续组织的运作,所以其组织结构有如金字塔型,这也就是被称为“金字塔销售计划”的原因。这种制度一旦实施下去,则势如燎原之火,人员、资金和销售量常成等比级数倍增。若1变2,2变4,4变8,到第24层8 308 808人,网络总人数将达到16 777 215 人。若1变3,3变9,9变27.到第24层94 143 178 827人,网络总人数将达到141 214 768 241人。这种边裂的扩张速度是如此的惊人。因此,此种组织的扩张方式,本身就是一个致命的癌。当成员可以依赖的销售组织一旦发展完成时,居金字塔底层的人,当他们发现拉人不易赚取的毛利收入极低而且升级无望时,整个组织立即瘫痪,绝大多数商品也都沉滞在庞大的会员家里,此时金字塔顶端的不法商人早已逃到国外逍遥或另起炉灶了,而最底层的人就只有成为“替死鬼”,也就容易引发社会上的各种事件。
1982美美国安利公司来台湾成立分公司,抱着正确的经营理念,叩响台湾的大门,这样就形成了两派:一是正当的直销公司,一是不正当的直销公司。
1986由台湾英文杂志社陈嘉男董事长发起成立「台湾直销联谊会」,1990年12月正式成立「台湾直销协会」,为「世界直销联盟(WFDSA)」第30个会员。
多层次销售进入中国大陆———传销
传销一词和多层次销售一样也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是慢慢的流传到中国的一种销售产品的方式,而并非是由国家引进中国。多层次销售在台湾成为“行销” ,在中国大陆称为“传递式销售”,简称为“传销”。
Multi-Level Marketing的缩写为MLM。从MLM销售原理上来说,经过N个上下线(多层次)才把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消费者。既然从传销的原理上说,经过经过N个上下线才把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消费者与直销格格不入,传统上人们是从店铺摊当来购物的,而传销则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直接完成的,无店铺经营是传销的主要销售形式。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12月1日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再次对“什么是直销?什么叫直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1998年我国调整传销政策后,逐渐有人开始使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传销一词。从此“直销”一词被人们赋予了特定的意义。
总部设在纽约的美国直销协会成立于1917年 ,有4100个成员,其中包括工商名录公司、因特网零售商和服务公司、金融服务公司、出版商、制造商、零售商以及其他提供辅助服务的公司。该组织以推动直销为宗旨,专门为会员提供产业分析报告、市场信息和联网经验。(当然这是后话,后面会再谈到)
20世纪80年代末1979年,日本的企业开始向外输出直销后,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日本生活(japan life)”JAPANLIFE公司(1975年创立)在未经中国官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高于日本三倍的价格在深圳开始以传销制度销售床垫,标志着非法传销登陆我国。这是一家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公司,它把当时在日本流行的“老鼠会”带到了中国大陆。1993年,JAPAN LIFE(日本生命国际集团)公司和深圳宝恒集团按7∶3的投资比例成立日宝来福。(宝恒集团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公司,专注于房地产开发,2005年6月22日被中粮地产收购。)日宝来福主要产品就是传销界鼎鼎有名的日宝来福磁性床垫,当时,公司从日本进口生产床垫的原料,然后在深圳宝安一家工厂生产。31个全国分支机构,此时,中国人对传销还几乎一无所知。
为迅速建立起内地的传销网络,他们盯上了在校大学生。那时候要想加入日宝来福的传销网络,必须用1.5万元人民币买1张实际价值仅3000元人民币的日宝来福床垫。在发财梦的诱惑下,一些大学生甚至借高利贷来参与传销。就这样,日宝来福与其他传销企业一道,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传销狂潮。仅过了1年,其在中国不仅有了分公司,传销商也发展到3万多人。1996年和1997年,传销在国内疯狂发展时,日宝来福月营业额达10亿元人民币。
由于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市场化的商品如何分销还处于空白和探索阶段,这家日本公司又是第一家登录中国大陆的国外公司,所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也未予干预而是给予了这家公司更多的宽容和忍让。这家公司首先是在深圳,然后在广州发展,当时发展速度之快,连这家日本公司自己都吃惊。从此引发了当时地下传销公司的迅猛滋生并按传销制度运作。不长时间内很快更多的地下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发展起来了。仿佛潘多拉魔盒,进入中国的传销发展迅猛。当时在中国沿海的一些省份由境外直销公司的直销员发展起来的直销网络活动已很普遍,只是人们对直销了解不够,没引起政府重视。
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是美国雅芳美容品公司。1990年11月14日,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同期,沿海各大城市,进口的、自办的、合作的直销公司蜂拥而起:如深圳世点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北京斯汀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雅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广州仙妮蕾德(广州)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纽蔓氏之家等等。“传销风暴”山雨欲来,非法“老鼠会”尾随而至。
说起传销,必聊摇摆机;聊起摇摆机,必讲爽安康;讲起爽安康,必谈台湾兴田。
1985年潘常雄及五位董事在台北芦洲创立昭金企业有限公司(兴田公司前身)。
台北芦洲创立昭金企业有限公司董事潘常雄从一位日本友人带来一台小机器(摇摆机),初接触这台会左右摇摆的机器,感觉很新奇,试用之后,潘常雄敏锐的嗅觉已嗅出其市场威力。然而,由于产品价格不低,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卖,于是先将产品推荐给亲戚朋友「借用体验」,如果「借用」者觉得产品不错再购买。但既然是亲友,怎能不半买半送呢?因此,摇摆机初期的推广,口碑很好,却根本不能获利。
有一天,潘常雄的二哥透过姊姊以自杀为幌子骗他去听一场产品说明会,只见现场密密麻麻的人,每一个人都很热情、积极、想要成功。回到家,左思右想,如果把这种模式跟日本人的摇摆机连结在一起,会不会擦出火花?当时愈想愈兴奋,决定马上「就把摇摆机跟这种销售模式结合在一起」。
1990年9月潘常雄年以传销的方式从日本引进“爽安康”氧气健康器,(“爽安康”运动原理是日本井上静雄医学博士经过38年研究开发出来的。其以几十年从事有氧运动的心得结合德国运动原理发明了“爽安康”氧气健康器运动原理。)并于同年9月份与陈隆益创立了台湾兴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台北)(现兴田国际集团、美利国际集团,已经成立18家国际分支机构,形成了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 。在多层次传销的行销方式倍增优势的加持下,不到两年时间,兴田事业势如破竹、所向披靡,年营业额达到台币20亿元,以黑马之姿一举登上台湾直销十大的金榜,不仅让日本人大吃一惊,肃然起敬,也跌破了许多行销专家的眼镜。摇摆机的学名其实应该叫做气血循环机,最早诞生于台湾。这款产品当初是以高新技术保健产品的面目出现的,一上市就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购买热潮持续不断,至今还有生产。摇摆机最初由广东紫薇星引进中国大陆,开始以传统渠道销售,后引进开始盛行的传销模式,紫薇星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摇摆机也逐渐被广大人群所熟知。而真正将摇摆机传销推向高潮的是台湾兴田,它在大陆衍生出来的广东福田、武汉新田、福州兴田等数家企业,利用摇摆机将中国传销推向了第一个可悲的巅峰。在巨额利润带动下,当时很多传销公司—龙发国泰、康富宝、康富德等都以销售摇摆机为噱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摇摆机开创了一个时代,因为没有哪一种产品曾经在这个行业造成过像摇摆机这样的统治性局面。随着传销社会危害的加大,摇摆机逐渐成为非法传销和老鼠会的代名词。
台湾兴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月成立马来西亚分公司(吉隆坡)。6月成立香港分公司(九龙)。7月,“酵素”荣获第二届亚太直销大会产品银鹰奖(马来西亚 )(酵素是一种食品)。9月与日本史开莱特(SkyLite)公司签订技术合作及全球总代理权。10月成立美国分公司/爽安康氧气健康器通过美国UL认证,1994年1月成立台湾美容保养品工厂,2月成立泰国分公司(曼谷)。7月,荣获第三届亚太直销大会产品银鹰奖 、“兴田双月刊”荣获最佳刊物铜鹰奖(马来西亚 )。(看到这里,此时,你一定多少会有点疑问,行业中不是讲是行业的制度获得的银鹰奖并在新加坡吗?怎么会出现在马来西亚?其实究竟有没有某种制度或模式获得过银鹰奖,银鹰奖又究竟是不是在新加坡出现过,新加坡又究竟有没有银鹰奖,我想,你也和行业里的人员一样,只是听说,没去亲自考证,也无从考证!而笔者上面所写,你可以亲自在台湾兴田公司的网站中慢慢寻找)
兴田公司最初的制度是,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可顺利成为兴田公司的直销商。首先找一个推荐人(已为兴田公司的直销商)、接着累积110点的购货点数,最后填写直销商资格申请书,未年满20岁者需法定代理人同意签字。
兴田公司经营制度有五大特色,小额投资经营、组织业绩点数无限代累积、职级不滑动、超越可回归、国际化事业(海外市场),组织制度采四级三阶制(专员、主任、经理、总裁),等级少而简单,设计让直销商容易了解与达成。(2000年底和2001年初,在清远市还有用四级三阶制模式的公司发展下线被立案处理)
奖金的分配着重两大方向,鼓励鼓励销售与领导组织体系,所以公司营业额有45%是直销商的主要收入,其中包括三种收入项目:个人零售奖金、组织利润奖金、辅导奖金。另外公司为鼓励总裁的领导人努力经营组织体系,而特别规划设计四项福利:全国分红奖金(12%)、总裁购车奖金(1%)、海外旅游基金(1%)、飞龙俱乐部奖金(1%)。
个人零售奖金部分,由专员到总裁级的%分别为:20%、26%、35%、45%。
组织奖金:上下线不同职级直销商因零售奖金率不同,所产生的差额利润。 职级 主任与下线之差额 经理与下线之差额 总裁与下线之差额 专员 6% 15% 25% 主任 9% 19% 经理 10%辅导奖金,由于同职级的上下线间,无法领到组织利润奖金,而由上级或者公司提成的辅导奖金,鼓励其辅导下线的辛劳。主任自第一代主任获得3%的辅导奖金(此奖金由上线经理或总裁拨给)、经理自第一代经理处获得2%之辅导奖金(此奖金由上线总裁拨给),自第二代经理处获得2%的辅导奖金。但主任级与经理级直销商欲领取辅导奖金,当月个人零售/个人小组点数分别须在30/150与30/250点以上。
其中欲领取组织的利润,有最低个人销售业绩和个人小组业绩的限制,以避免上线不努力经营,完全由底下组织的销售获利。
兴田公司的奖金制度是以 点数 计算,即所谓的pv值,透过 pv去计算经销商可以领多少奖金。全国分红奖金:为了奖励总裁级直销商,发放全国有效业绩总额之12%,依总裁个人小组业绩加权比例而给予之奖金。其资格必须为合格总裁,且每月个人零售业绩点数达30点以上,及每月个人小组业绩点数达800点以上(或有五线以上总裁)。
总裁个人当月应得之全国分红奖金=(总裁个人当月加权计算后之积分÷全国总裁当月加权计算后之总积分)×全国有效业绩总额×12%。其中积分计算方式为(j+k)×加权积分, j下线组织之经理、主任、专员所产生之个人小组业绩点数总和。 k未达全国分红奖金领取资格之下线总裁个人小组业绩点数。
专员:11点的购货点数。 主任:组织业绩点数累计达990点。 经理:组织业绩点数累计达5000点,三条主任线,即可晋升经理。 总裁:组织业绩点数累计达26000点,三条经理线,即可晋升总裁。
随着公司的发展,后又改变公司新的奖金制度,将四级三阶制改为五级三阶制(后也被称为五级三晋制,五级三节制,五级三进制,五级三升制)
其奖金特色奖金比例最高达66%、组织业绩无限代累积不归零、职级不降、从经理级开始到晋升总裁的过程如有超越时,采超越回归制。晋升与计算奖金时除个人积分外,先要了解几种积分算法:
小组积分:个人零售及不含同阶之组织业绩总和。组织积分:个人小组积分及含同阶之组织业绩总和。紧缩积分:个人小组积分及含不合格总裁个人小组积分之组织业绩总和。兴田公司职级为会员、专员、主任、经理与总裁(珍珠总裁、翡翠总裁、钻石总裁皇冠总裁)。其主要晋升条件如下:
会员 1. 购买入会套装NT$1,500元者。
专员 1. 组织积分累计达1,000分以上。 2. 立即晋升。
主任 1. 从会员开始组织积分累计达5,000分以上。 2. 立即晋升。
经理 1. 从会员开始组织积分累计达30,000分以上。 2. 培育二位直属主任。 3. 次月晋升。
总裁 1. 从会员开始组织积分累计达120,000分以上。从经理开始9个月滑动组织积分。 2.培育二位直属经理。 3. 次月晋升。
珍珠总裁 1. 培养1线至4线合格总裁者。 2. 立即晋升。 3. 连续二个月保持1线以上合格总裁者,4.则职级永不滑落。
翡翠总裁 1. 培养5线至9线合格总裁者。 2. 立即晋升。 3. 连续二个月保持5线以上合格总裁者,4.则职级永不 滑落。
钻石总裁 1. 培养10线至14线合格总裁者。 2. 立即晋升 3. 连续二个月保持10线以上合格总裁者,4.则职级永不 滑落,5. 免除小组积分。
皇冠总裁 1. 培养15线以上合格总裁者。 2. 立即晋升。 3. 连续二个月保持15线以上合格总裁者,4.则职级永不 滑落,5. 免除小组积分。
兴田公司之奖金包括零售利润、组织奖金、领导奖金、传家奖金与福利奖金,分述如下:1.零售奖金:即直销商个人直接零售商品所获得的利润。每种层级的传销商进货价格皆相同,但经由PV值换算后,其利润率因职级不同而有不同获利率。
职级 会员 专员 主任 经理 总裁
零售奖金 0% 10% 20% 30% 40%
2.组织奖金:不同职级的直销商因个人零售奖金不一,上下线间所产生的差额奖金部分谓之。但专员、主任、经理及总裁直销商欲领取组织利润奖金,每月个人零售业绩须达300分(含)以上。
职级 专员 与下线差额 主任 与下线差额 经理 与下线差额 总裁 与下线差额
会员 10% 20% 30% 40%
专员 10% 20% 30%
主任 10% 20%
经理 10%
3.领导奖金:奖励总裁培养同阶总裁之奖金,采紧缩(RollUp)制度,即不合格总裁之小组积分往上紧缩至合格总裁,领取资格及层数如下。直属合格总裁线数 合格总裁 1-4线(合格)珍珠总裁 5线(合格)翡翠总裁。
个人积分 300分 300分 300分
小组积分 6,000分 6,000分 3,000分
同阶奖金 本人合格总裁 5% 5% 5%
第一层合格总裁 5% 5%
第二层合格总裁 5% 5%
第三层合格总裁 2% 2%
第四层合格总裁 1% 2%
第五层合格总裁 1%
4.传家奖金(为每月领取一次) (1)珍珠奖金1%规定如下 A.珍珠总裁级直销商:直属合格总裁线数为1~4线合格总裁级直销商。 B.为奖励合格珍珠总裁,依其至第一层合格珍珠总裁之间,所有紧缩积分可领取1 %传家奖金。 C.资格:必须为合格珍珠总裁级直销商。 (2)翡翠奖金1% A.翡翠总裁级直销商:直属合格总裁线数为5~9线合格总裁级直销商。 B.为奖励合格翡翠总裁,依其至第一层合格翡翠总裁之间,所有紧缩积分可领取1%传家奖金。 C.资格:必须为合格翡翠总裁级直销商。 (3)钻石奖金1% A.钻石总裁级直销商:直属合格总裁线数为10~14线合格总裁级直销商。 B.为奖励合格钻石总裁,依其至第一层合格钻石总裁之间,所有紧缩积分可领取1%传家奖金。 C.资格:必须为合格钻石总裁级直销商。 (4)皇冠奖金1% A.皇冠总裁级直销商:直属合格总裁线数为15(含)线以上之合格总裁级直销商。 B.为奖励合格皇冠总裁,依其至第一层合格皇冠总裁之间,所有紧缩积分可领取1%传家奖金。 C.资格:必须为合格皇冠总裁级直销商。 以上不得兼任其它直销公司负责人、股东、业务执行人、职员、讲师。 5.福利:兴田公司福利奖金分成两部分 1.飞龙福利1%:提拨全国有效业绩积分总额1%,提升专业能力及发展组织体系,做为兴田事业飞龙俱乐部会员夫妻平安保险福利之用。2.兴田教育基金1%:提拨全国有效业绩积分总额1%,以做为符合公司规定之各职级直销商之旅游、教育训练等。在新的制度中,在晋升方面主任位阶之前只采用组织积分,所以可以完全靠下线之积分升至主任,一旦升上主任就必须培养2至3线主任才能继续往上升,以避免一条龙状况,亦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在中国传销、直销历史中,没有一家企业像兴田一样,曾拥有数以百万计的拥护者;也没有一个产品能像爽安康那样,拥有如此巨大的销量。兴田、爽安康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公司或者一个产品,它成为了直销发源一个象征,一个前传销时代的象征,一个从懵懂走向成熟的象征。
1990年11月14日,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以传销申请注册成立,正式的直销企业诞生。1992年7月广州至诚百货直销公司成立。1992年8月28日广州电视台开办"直销848广告杂志"节目
1993年开始其它直销公司纷纷进入内地:深圳世点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北京斯汀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雅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广州妮蕾德(广州)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纽蔓氏之家。
自传销于进入中国之后,在三四年内迅速成长起来,而这个行业的蓬勃发展令国人甚至政府都没有反应过来。在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框架可以解释或约束的情况下,中国的第一代传销人开始各显神通,传销的产品由优转劣,方式由劝变骗,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恶劣影响。1993年,随着非法传销引起的纠纷通过传媒从正反两方面不断曝光,政府部门开始重视该行业。非法传销引起的纠纷让政府开始关注。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行政部门组织人员草拟有关管理办法为了在传销的“层次”上加以限制以控制传销的诱惑力,同时减弱其传播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4年8月发布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该通知条款中对传销企业的经营地点进行了“画地为牢”的区域限制。1994年9月2号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通知》确实在短时间内对泛滥的直销业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中国直销业的一大顽疾正在慢慢酝酿之中。
90年代初,兴田在中国台湾地区运作已经非常成熟,市场已经拓展到世界其他很多版图,销售额早已过亿,而中国大陆这块直销处女地才刚刚开始倍受关注。曾有人试图带兴田爽安康产品到大陆,但是最终都没有成功。
1993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位现姓郑的台湾人(台湾兴田公司董事长的友人)他台湾团队(应该也是属于兴田)的一个成员向一位香港内科医生推荐了摇摆机。凑巧的是,该医生把这个产品推荐给了在惠阳的一位骨科医生。越来越多骨科医生的病人对这台自动摇摆的机器也产生了兴趣,希望买回家自用。上世纪90年代初,台籍人士进入大陆远没有今天这么方便,老郑亲自带了团队里两个领导,借道香港直奔惠阳。手提2台兴田公司的摇摆机进入到广东惠州。
惠阳骨科医生召集的对摇摆机感兴趣的三四十号人,则早早的等候在当地居委会借来场地里。老郑回忆说,在场的几十个“大哥大姐们”对摇摆机非常感兴趣。说明会上专门安排了一个体验环节,老郑回忆,凡是体验过摇摆机的“大哥大姐们”眼睛都亮了,当天在场的人都签下了购买合同,老郑成功打开了大陆市场,兴田摇摆机正式流入了中国大陆市场。(有说当初的两台摇摆机分别卖给了一个赤脚医生和一个文盲老太,看似普通的交易迅速蔓延开来。文盲老太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速度借助台湾兴田公司的“五级三阶制”在全国传起了爽安康有氧健康摇摆机,来源:《中国直销》杂志《中国直销10大黑榜企业》)。当时的老郑,根本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光,居然点亮了中国大陆市场,这台小小的摇摆机,居然能在中国直销市场“摇”起惊涛骇浪。
有资料讲摇摆机最初由广东紫薇星引进中国大陆,开始以传统渠道销售,后引进开始盛行的传销模式,紫薇星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摇摆机也逐渐被广大人群所熟知。而真正将摇摆机传销推向高潮的是台湾兴田。
随着产品的进入,台湾兴田公司也开始在国内展开了经营。1992年,台湾兴田在上海以营业处的名义开设了办事机构,积极拓展大陆市场业务,也辅助直销团队开展销售、培训事宜。1993年6月,成立香港分公司。1994年8月,根据业务扩展需要,兴田公司成立中国大陆分公司,在东莞和北京设立分公司,并设立十家代理公司。管理层是由香港分公司委派,分公司从西安招聘一批大学毕业生强化培训二个多月,便兴冲冲的在中国大陆开始正式的直销业务。 当时的条件非常的艰苦,各地的领导人月底汇集到公司交款保单,然后自己提货并发往自己的市场。信息的传递也很落后,有一个传呼机已是很不错了。但是,此时加入台湾兴田的人员素质都很高,而且台湾的老师带人的理念也都很好,所以,迅速的由这些人在中国的内地铺开了市场,短短的几个月,中国的主要城市都有了经销商。虽然当时许多人都没有听说过这种模式,将信将疑,但看到别人真的拿到了奖金,也就开始积极起来,市场变的非常的好。在当时,兴田公司是第一家从事保健品器材销售的直销公司,也是第一家运用“五级三阶制”发展网络的公司,也是第一家利用“潜能开发”课程发展市场和经营团队的直销公司。 正是这三个“第一”催生了兴田的疯狂发展。短短半年之后,兴田一举成为销售业绩最高的公司,团队网络最大的公司,成就富豪最多的公司,培养本土训练师最多的公司。 但好景不长,由于台湾兴田东莞分公司管理层与当地合作伙伴在利益分配上存在很大的分歧,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最后当地的合作方通过不正当的关系,将台湾兴田东莞的分公司查封了。 一时间公司上下大乱,经销商网络链岌岌可危。一大批的经销商跑到公司力讨要奖金,甚至都住在公司办公楼里面。 面对如此乱局,台湾兴田公司的高层的态度很令人失望,他们都脱身回台湾“避难”。只留下几个年轻的主管在此应付。最终,全靠一笔香港分公司的汇款才暂时平息了这场风波。 这场风波使得物流供应链几近崩溃,许多市场因为断货都停止了运作。对此被查封了的公司也无计可施。 风波3个月后,经销商还没有得到供货。他们其中一些采取了从香港公司保单走货的方法,开始进行走私运作,也就是大陆这边的经销商负责人先把货款收上来,用携带现金或汇款的方式带到深圳,再由香港的领导人带回公司保单买货,将货通过走私到深圳,再从深圳发往全国各地。这是兴田的最初之乱,这种局面维持了近一年。
1995年国务院针对传销业务开展全国性的审查清理后,兴田退出一线。8月,台湾兴田公司搬到了东莞桥头镇另起炉灶。公司改变了经营模式,一方面委托当地一家台资企业开始在国内生产“爽安康摇摆机”,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把散布在全国各地的主要市场领导人召集到桥头镇,准备分别在东北的长春、广东的广州、湖北的武汉、四川的成都、新疆的乌鲁木齐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以加盟代理的方式进行操作,当地的网络领导人投资建立分公司,并负责搞好当地的公共关系等一系列事务。兴田则自己逐渐转变成批发零售的角色,将传销活动全部交由代理公司旗下的传销商进行。而台湾兴田方面提供产品及营业额4%的经营管理费用,并提供代理公司传销制度、教育训练、电脑管理系统软件等服务。 因为业务的发展迅猛,在经销商的要求下,台湾兴田又在各地相续增加几家分公司,公司开始了在中国的第二波大规模发展。
说起 广东的福田,要讲起淡水镇
1994年5月6日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端的惠阳撤县设市,国家民政部批准惠阳撤县设市(县级),委托惠州市代管,辖18个镇(乡),市政府设在淡水镇金惠大道。淡水镇地处广东沿海,位于珠江三角江三角洲东南部,惠州与深圳之间,南边紧靠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与深圳接壤,北与惠州毗邻。全镇总面积83平方公里,城区面积18平方公里。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块离香港不足百里的弹丸之地,被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一些商人及国内一些企业集团视为淘金圣地,纷纷赶来开发房地产,每平方米土地由6元人民币扶摇直上被炒到6000元。 当时仅仅84000人口的淡水镇,新建的楼房可容纳近百万人。到1993年下半年,国家银根紧缩,房地产泡沫经济一下子崩溃,开发商们纷纷弃楼而去,淡水镇几乎成了空城。 小小的淡水镇居然到处是空楼和烂尾楼,这是当年掀起的房地产泡沫的后遗症。空房多,租金便宜的惊人。一名来自香港的著名传销商挖掘出了淡水镇“得天独厚”的居住功能。聚来四面八方各路传销豪杰,形成了中国第一个“传销圈”。虽然该女士在获取暴利后立即消失了,但在她的影响之下,美国的雅芳、仙妮蕾德、安利和香港兴田等传销公司均在淡水镇开展了秘密的传销活动。国内的天狮、中达利等公司也陆续开辟了淡水市场,由此,传销才在全国悄然兴起,“传销城”雏形初成。
在这座“传销城”里最有名的当属“爽安康”非法传销案。
1995年,兴田公司产品出现假冒事件,首先是公司明显察觉出货量与市场流通量出现非常大的差异;其次是,不断收到之前从未出现过的质量问题投诉。公司很快做出调查,发现居然是两个尤为突出的团队领导人开始心存邪念了,他们开始模仿公司自行生产产品,自创一套销售模式,并组织人马销售起来。最关键的问题是,从自行生产销售起,二人就一直打着台湾兴田公司,打着爽安康牌摇摆机的称号。因为假货事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起码都上亿,已经出现了大面积退货的苗头,面对一个迅速发展到如此大的网络,兴田公司既想止损,又想招安。从1995年发现开始,公司希望与那两个领导人协商解决,公司开出了 “保留原聘位和奖金级别、暂停运作”的条件。但是,面对比招安大得多的获利空间,假冒者根本没有理会兴田公司抛出的绣球,继续假冒。从两名假冒者开始,不少组织开始自称是台湾兴田的中国大陆代理商、合作方,到最后衍生出了武汉兴田、广州福田、新田等一系列以兴田的名义地异地据点传销组织,从此兴田成了万恶不赦的魔鬼。
1995年,随着传销在沿海的兴起和冷却,内地市场开始出现另一种混乱,这包括沈阳、郑州、重庆等内地城市。1995年3月28日,国家内贸部办公厅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正式起草国家关于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根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传销规模已达“双200”(200家传销公司,200万传销商)。
1995年5月,“爽安康”摇摆机非法传销活动进入惠州淡水镇。
1996年,在国家工商总局首次批准的41家可以开展传销业务的传销企业,其中广东8家,台湾兴田的广东福田、武汉新田、台湾兴田长春公司都榜上有名,新疆福田分公司也获得牌照。全国代理销售兴田摇摆机的“田字辈”公司,已经增长到十家以上。 自此台湾兴田开始步入全盛期。台湾兴田的众多代理公司自立山头,开始了圈地运动。经销商的人数剧增,发展经销商的手段也多种多样,经销商的胃口也越来越大。 最后,有的分公司经销商错误地认为产品和公司并不重要,他们将自己的目标定向为更为丰厚的上游利润。经销商内部的销售理念出现了巨大的分歧。 后来,轰动一时的台湾兴田分公司闹独立并与台湾兴田公司分家事件终于全面爆发,独立后的分公司开始自己生产并销售产品。一时间市场混乱不堪,各种“兴田”满天飞。
1996年到1997年间,台湾兴田名下的传销网络发展到了巅峰时期,仅广东福田的销售额最高就有6亿元人民币,武汉新田和台湾兴田东北公司等也有惊人销售业绩。 同时,行业的竞争也逐渐白热化,各种各样非理性的运作模式开始出现。异地邀约、滥用“潜训”、魔鬼训练等方式越演越烈,完全扭曲直销以及直销训练的本质和内容,把本应该正确复制的东西完全歪曲。 做销售要放下架子、要自信被诠释为做销售就要“不要脸”,要“脸皮厚”,于是出现大量的为了做直销快速赚到钱而不择手段、不要脸皮、死缠烂打的业务员。在社会上引起人们的普遍反感,并造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传销一词,代表的是无数的金钱和疯狂。到1996年,这种疯狂席卷了整个中国。数以千万计的群众,数以十亿计的资金蜂拥而入,组成了一股疯狂的洪流。
1996年6月26日,上海市传销行业召开第一次会议,首次向全社会公布了行业守则。由此中国传销走人一个前传销时代的相对健康成熟期。 随着传销的愈演愈烈,经营失败的传销商也越来越多,负面效应的不断增加。新闻媒体对此更是作为一大热点进行炒作:首先是大多数的媒体对传销这个行业持反对态度,过度夸大其负面效应,使得人们对这个行业更加的迷惑和不安。而为数不多的正面的传销宣传就显得特别为业界人士关注。比如《广东商报》在国内率先开辟了《直销专刊》,一时使得业界圈内有洛阳纸贵的感觉。 当经销商在焦急而漫长的等待自己所从事的企业的传销合法资格的时候,大批的来自台湾的“老鼠会”精英们再次登陆到了中国内地开始领导“老鼠会”这个神奇的事业!由于政策的不明乃至混乱,地方保护主义的掩盖与新闻媒体的大肆误导性炒作,真正用心规范经营的传销公司的传销商队伍,在如此庞大的“老鼠会”大军下开始崩溃。传销市场出现了比没有制订《传销管理办法》前还混乱的局面。 大多数“老鼠会”公司都是采用短期炒作制度的方式,其运作本身就是以暴利为诱饵,用所谓的潜能培训为强心剂,疯狂地拉人人会,用新人的入门费来供给先加人的人以从中渔利。这就必然有一天拉不到新人加入,导致整个经营制度“穿帮”。
在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有部分传销公司,因市场定位过高、非法异地炒作等问题在市场上产生了不小的负面效应。 福田公司,取得41家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之一,但后来却成为了在国内最具破坏性的公司之一。其单一的产品就是臭名昭著的“爽安康”摇摆机。这个产品的成本仅几百元,经过传销商层层分配后,上市价竟达到五、六千元,极具欺诈性。 最重要的是,由于内地经济与沿海地区的差距较大,再加上当时的传销法规限制地区经营,以这家公司为主导的“异地炒作”方式,开始在中国肆虐横行。受害最严重的地方首推广东淡水:被骗到那里做传销的内地农民工,竟有数十万之多。一夜之间,“爽安康”、“摇摆机”,已经成了“老鼠会”、“骗人”的代名词。 另外一些大型非法传销公司,是在当时的特定环境下,由各地工商局批准的。这类传销公司中最引人注目的、也最具破坏性的依然是以“摇摆机”为产品的公司,其中以武汉新田、龙发国泰、康富宝、康富德(也是41家之一)为典型代表。
因为广东福田工商总局首次批准的41家榜上有名,其倡导的异地传销方式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一时间风靡中国大地。因交通便利、原有居民只有5-6万人的小小淡水镇,一下集聚的外地经销商就有20万之众。
而淡水模式的成功,也刺激了其他企业的纷纷效仿,异地传销逐渐成为规避相关规定的法宝。
在异地传销的初期,实际上采用欺骗手段是相对比较少的,因为他们只需要介绍这种事业机会就可以吸引来大量缺乏机会的亲友。但是在后期,情况开始恶化。因为这种异地传销模式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在吸引更多新人方面越来越吃力,也就有越来越多的人赚不到钱。这些负面的影响逐渐扩散,异地传销不能再被人轻易接受。这个时候,异地传销组织者只有依靠老鼠会一样的洗脑方式,通过“善意的欺骗”来骗取新加入人群。异地传销从本质到外表都彻底沦为非法活动,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最早的一起著名传销案件是1996年初,广东省工商局首次查处了东莞市兴田公司的“爽安康”摇摆器非法传销案,案涉全国28个省市,案值1.24亿元。
1996年,12月6日,惠阳市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立即停止非法传销活动的通告》。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该办法以“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严格管理,谨慎试点”为指导思想,对传销企业的行为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后被“连锁销售”等异地行业用作是国家暗中支持广东广西两广地区行业的16字方针,并编造此话是出于李岚清)。
1997年 3月13日,惠阳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取缔非法传销活动的通告》。
然而,传销还是出了大问题,最引人注目的、最有名也最具破坏性的是以“摇摆机”等天价产品的公司,其中福田公司、余姚国大、武汉新田、龙发国泰、康富宝、康富德为典型代表。其广泛性已经渗透到中国内地偏僻的农村,可谓无孔不入。
1997年3月在广东惠州,有传销商鼓吹:“你想要发财吗?你想要情妇吗?想要就要搞传销。”致使当地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万多人搞传销,有的医生见利忘义,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患者购买传销保健品,有的教师和单位负责人劝诱学生、下属参加传销,不务正业,使得干部职工不上班,学生不上课,教师不教书,农民不种田。
有的人还以传销为名,进行非法宗教迷信、帮会、邪教及明显带有政治性煽动的宣传活动。
在被广西桂林市工商局查处的一起传销欺诈案中,湖南康福宝有氧健身器传销商打着传销培训的名义,将每9至13人组成一个“临时家庭”,选出“爹地”“妈咪”,男女混住,乌烟瘴气。
一台成本价仅为300元的健身摇摆器,市场价为600至1000元,而传销价高达3900元;有的市场价为70至80元的保健品,传销价可达1600元;还有的一床床垫的传销价竟高达2万多元,大量的骗取钱财。由于一度聚集在广东惠州的10万多传销员成分复杂,有些人因发展不到下线而生活无着落,要求退货退钱却没有结果,进而走上偷窃、抢劫、杀人等违法犯罪道路。一名外商在惠阳市万顺路被3名非法传销员抢劫后杀害;3名来自江西的传销员到淡水一家公司总裁罗某家中抢得1000余元后杀死其妹妹。3月份当地的刑事犯罪发案率比前两个月增加221%和200%。
以兴田、爽安康为代表的企业大打 “传销赚钱”洗脑口号,报大单购买以“摇摆机、保健品”为代表的模式大行其道,加之大批非法传销公司推行老鼠会制度,以至于非法传销大肆猖獗,国家对传销企业的管理几乎失控。
1997年下半年,在广东的福田,课堂内外散发出前些年气功带功报告会的那种类似于邪教的气息。 传销在中国的负面的东西开始越来越多,造成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受政策的限定,其经营区域只能在广东省境内。加上当时传销该摇摆机的经销商的成功机率非常之高,诱惑力极大。为了适应政策,其本来遍布全国的传销商开始云集广东,在广州周边租房长住,并将自己原籍的亲朋好友邀来考察、参加培训,然后也租房长住,并以此法复制,逐渐形成一种趋势。从此,中国的传销由隐蔽转为公开,从地下转到地上,淡水被视为传销圣地,培育传销精英的摇篮。全国几乎所有的省、市、自治区均有人在淡水从事传销经营活动。到1997年下半年,淡水公开上市的传销公司达20多家,传销人员多达34万,比当时淡水常住人口多了2倍有余!淡水一举成为名副其实的“传销城”!
这时期,中国传销界涌入的一批不受欢迎的传销公司和传销商,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来自中国台湾地区。 这个时期可以以西藏诺迪奥公司在全国推广的有名的B计划——“双赢制”为标志。实际上,在此之前,已经有一些小公司如北京富乐,开始利用典型的矩阵制、双轨制的暴利为诱饵,开始非法操作了。 诺迪奥推出的“双赢制”,最大的困惑人心之处在于,其公司本身是41家合法传销公司名单中的一员。一时间,几乎所有的传销商都开始疑惑,究竟是自己能力不够没能赚到钱,还是自己选择的公司的奖金制度有问题?当然,更有已经沦入“老鼠会”旋涡不能自拔的所谓精英之士,见到如此炒作,大兴波澜。 既然有人敢开先例,当然就会有人步其后尘。 同是41家中的伯伦公司也开始非法操作,还有诸如富乐公司的“龙凤制”,一直发展到“电脑排网”、“公排”等的出现,更新鲜的是传销发展到了既无产品,又无公司的纯粹博彩的地步,出现了所谓的德国“王牌88”、香港金咭等敛财方式。
“爽安康”传销活动规定,凡入网者必先购1台机器。一般市场价格为500元左右的摇摆机,传销价高达3900元。参加传销后通过发展“下线”可取得40%的回扣,“下线”越多,收入也越多。发展的“下线”达到百人时,就自动取得“总裁”资格,继而可以获得每月数万元工资。
这些诱人的奖励吸引了大批想发财的人。然而,90%以上的参与者只是在盲目地为极少数的人“非法集资”。有些传销者一次拉到的“下线”达20余名,但并没有摇摆机给他们,这些“下线”又拉到“下线”,也没有机器给他们。“爽安康”传销完全是典型“老鼠会”的作法:摇摆器要不要在其次,关键是每人入会时必须交3900元。
“摇摆机”成本只需要200元,市场价只有500元左右,而兴田公司竟然將传销价格定在3980元。奖金发放率52%,销售产品的同时还要根据发展的人数来定,有“拉人头”倾向。
面对“轻松发大财”的巨大诱惑,很多人都无法抵挡。加入的人里绝大部分是农民,他们卖掉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耕牛、稻种、家具等等。有的人为了筹集必需的几千块钱,甚至把孩子都卖了!
但在他们到达之后才发现,等待他们的并非是轻松发财的机会,而是一个巨大的骗局。他们唯一的做法是继续推荐那些希望发财的人。传销员几乎无一例外地在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发展“下线”。发现受骗后,便一层层恶性循环骗下去。
大量外地人涌入淡水搞传销,一批变卖家产来淡水搞传销者因血本无归连回家路费也没有,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进行抢劫或者是从事卖淫的勾当来得以生存。
淡水的非法传销最终达到了无法遏止的程度。有些人因无法自拔而自杀,有些人殴打他们的“上线”或那些推荐他们加入企业的人。还有些人在政府机关门前游行示威、引发暴乱,甚至发展到劫持火车。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公安局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不得不动用政府力量驱散闹事的民众,将他们遣送回乡。传销发展到此已经完全变质,经济诈骗衍变成了社会和政治的问题,严重威胁社会安定。
1997年兴田爽安康在湖南长沙召开万人大会,该事件也是引发一刀切的导火索。。据悉,兴田当时在湖南长沙召开的万人大会到场人数远远不止1万人,会场里已经是拥挤不堪,而场外还有太多人无法挤进去,哄闹场面致使场内无法正常会议,场外人质疑场内人切断他们的信息获取权力,阻碍他们发财,于是场内场外由口水战演变为一场恶劣的拳脚战,最终会议未能进行,死伤无数。这场震惊全国的传销暴动事件,直接成为“一刀切”的导火线。 也成了兴田受致命伤。
1997年底和1998年初,一时间,大江南北,尤其是开展异地炒作的公司集中地区,诸如在武汉、长沙、北海等地,到处是卷款潜逃的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传销难民,整个中国大陆的直销行业已有失控的迹象,各地纷纷出现大量的传销人员闹事、流窜等现象,给社会治安带来了相当的不稳定因素。
所谓异地传销,用业内人士的话说,即异地邀约据点运作的传销方式。
显然,异地传销已经形成了洪水猛兽之势。在这种情况之下,1998年4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有关情况》;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紧急颁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传销管理办法》同时失效,传销企业进入严冬。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规范经营还是违规炒作,都要全部停止营运,听候国家后续政策的处理。
国家当机立断,停止了一切传(直)销活动。 欲以“一刀切”的方式彻底斩断非法传销滋生的土壤。对整个传销行业进行全面禁止、整顿。中国大陆地区的直销行业呈现静止状态。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对整个传销业的全面封杀。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规范经营还是违规炒作,所有从事传销业务的公司全部停止营运,听候国家后续政策的处理。此后不久,国务院发出了要求原有传销企业全部转型为传统批发、零售销方式,从而实现一个过渡性的转制工作。中国直销业由此进入了前所未有的低谷,但是数百万的传销人怎么办?国家不得不允许部分外资企业转型,又给这个行业留下了一线生机。这线生机不但给了原有大中型传销公司一个游离于传销和传统之间的机会,也给了大量非法传销组织存在的一个借口,中国传销业逐渐进入一个明不正言不顺的滑稽时代,而中国传销竟然在这个时代中迅速崛起。
1998年4月,国家发布传销禁令后,兴田公司这个曾是中国大地上最大的传销网络一瞬间也土崩瓦解。为规避风险,兴田通过那些代理公司改变营运模式、积极建立和维持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强调在税务上与地方政府相配合、同时利用赞助各项公益建设等手段变通转型,在同时代的其它传销公司相继停业破产的时候,它则采用地下化批发零售的方式茁壮成长。兴田公司也在1998年之后完全停止了运作。然而,但五三制却得到了广泛的流行。还是有部分残余团队转入地下运作,成为前传销时代的“余孽”。
因为有政府打击和实力公司竞争这两方面的围追堵截,这个时候的异地传销手段比起以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活动更加隐密,组织更加严密,活动更加程序化。当时,一些本来就已经没有办法收拾残局的“老鼠会”公司和实力欠缺的公司,也就因此而偃旗息鼓了。但是,还有一部分非法传销头目和公司,开始走上另一条更加不可见光的地下“老鼠会”道路。异地团队也有了更多的与执法部门周旋的办法,团队不许看电视、不许看报纸、不许上网、不许与外界交流,切断一切可能的负面消息,团队实行单线联系……异地传销已经与直销越走越远。各种传销组织开始转向好地下运营,以 “网络倍增”、“加盟连锁”、“动力营销”、“滚动促销”、“连锁加盟”、“网络传销”、“联合经营”、 “滚动促销”、“复合式加盟特许经营”、“共销”、“网络连锁”、“消费联盟”、“重复消费”、“网络倍增”、“动力营销”、“滚动促销”、“框架营销”“直复式营销” 无店铺连锁销售等名义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违法行为。成为真正的“老鼠会”。
首先在国内曝光的大案有1998年底到1999年,重庆、长沙的“天然丽莎国际集团绿色经典公司”、“百顺日合”、“兴田加盟连销”等异地炒作的非法传销公司。
接着是1999年、2000年到目前,国内先后出现过的“华良消费联盟”、“得利卡友”、“申齐”、“直复营销”、“武汉新田”、“深圳文斌”……等全国性的非法传销大案。 这些公司运作的共同特点是不再以传销的名字出现,而冠以了最时髦而新鲜的名字,诸如:加盟连锁、共销入股、供销回馈、动力营销、消费联盟、框架营销、返本销售、物流联盟…… 另外,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与成熟,网上非法传销也开始蔓延起来。比较有名的有“SkyBiZ(Sky2000)空中商务”、“远程教育”、“神龙数码”、“Worldedo全球远程教育网站”、“EF2T.com”、“互联网基金”……其典型特征是均采用双轨制,以“普及网络教育”、“上网工程”、“电子商务”、“投资回馈”为名目,诱导人们花高价买一个毫无任何实际意义和价值内容的模板式网站,以达到诈骗高额提成的目的。 非法传销的手法越来越隐秘,名号越来越多,使我们无法统计目前在全国从事非法传销的公司和人员总数,通过公安和工商部门打击非法传销的一些数据,来说明非法传销的巨大危害: “2000年底,全国各地发生各种利用非法传销、变相传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近500起,参加各种非法传销的人员达数百万人次,非法经营额达近百亿元。” “2001年,我国共查处非法传销案件2,400多件,取缔传销窝点2,500多个;查处涉嫌偷骗税86.5亿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9亿元。” “截至2002年11月底,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1119件,案值8975.11万元。”
异地传销的发展
异地炒作 万恶之源 “异地炒作”可算是目前我国非法传销的最大“特色”。 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老鼠会参与者通过打工赚钱为名,利用信任关系,将自己的亲朋好友用电话、信件等手段骗往异地城市,其后又通过一个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半强制化“洗脑”,使受骗人也加入进该老鼠会。最后让该受骗人“复制”其手法,如法炮制,以同样名目骗取其他亲友到该地参加老鼠会活动。 “异地炒作”得以生存是因为我国地大物博,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而生产效率的提高,又使得劳动力过剩,导致了大量的民工流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其产生的客观基础。其次,部分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与官僚主义,是导致非法公司和非法组织产生的温床。 总体来说,我国当前的“异地炒作型”老鼠会有两大源头: 其中之一可追溯到1997年的淡水事件,那个时代的“遗老”或“徒子徒孙”在广东、广西猖獗蔓延。 另一支就是原武汉新田的体系。他们多半在北方活动,一天只吃两顿饭,每人每月的生活费一百多元,采用的所谓“奖金制度”也是武汉新田惯用的“五级三阶”。 异地炒作给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只能用“灾难”来形容,它磨灭了人性的良知,以金钱为导向,让人在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下有意识的出卖自己的亲情、友情、爱情……除此之外,有些地方的异地炒作甚至带有黑社会、邪教性质:它们对每一个被骗到当地的人实行人身控制,造成几万人,几十万人的聚集,严重影响了地方的治安和社会经济秩序。 同时,当很多老鼠会做到形迹暴露的时候,操作者往往会携款潜逃或者把公司注销掉,留下一大群被敛去大量钱财,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受害群众。找不到祸首的人们往往会选择到当地政府去静坐、去讨说法。然而,悲剧已经造成,政府除了立案侦查和把他们遣送回家以外,别无他法。 有人说非法传销者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应当被一网打尽。但是,我们无法否认的是,这个群体中的大部分人是无辜的,在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他们由于求富心切而误入歧途,其间的原因痛苦而又无奈。 同时,由于这些人大多都是来自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下岗职工或隐性失业者,如果采用“一刀切”的处理办法,他们面对自己的投资、自己的未来突然成为过去,失去理智之后,极有可能会做出极端的事情。 不过,在政府的严厉打击和媒体导向日趋理性的状况下,也出现了一个可喜的现象,那就是一些非法传销组织自发的觉醒和悔悟,并积极的寻求出路。在业界最为有名的案例莫过于2002年末,天狮集团收编原武汉新田公司大约十几万人庞大团队的事件。 虽然由于种种原因,这次收编没有得到很好的结果,甚至可以说是以失败而告终,但是,这一案例为业界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以及可借鉴教训。 由此种种我们可以看出,对于非法传销,政府采用“堵”的方式显然不如有效的“疏导”,有资深直销研究人士就建议政府可以使用“温和过度政策”以引导非法传销转型、改制、收编、整合。对那些执迷不悟、顽固不化的则应坚决打击,彻底清除。
传销手段 被媒体爆炒的重庆“欧丽曼事件”,极具代表性,数千名大学生转入传销网络。其主要欺骗手段为 一、车站接人原则 被介绍的对象(被欺者)到传销区,由介绍人会同其组织者选派的精干人员,很多类似打手之类前去车站应接。见面时遵循“两大原则”展开工作,一是“车站接人原则”(火车站为主,火车为远距离交通主要手段),尽量做被介绍到热情和周到; 二是“二八定律”, 即要求拉来人的“业务员”80%谈感情,20%谈事业,绝不能讲有关传销之事。 三、培训、灌输“成功学”。 传销组织人或机构向新来者灌输“洗脑”培训。大场面的会场、组织保安严密,没有介绍人一般人不能进入会场。动员和灌输的方式类似于狂热的宗教仪式,高呼口号、呼喊主要组织者名字,大陆只有“文革”时期红卫兵见到毛泽东那种狂热情绪。 四、以直销为掩盖。 营造“磨砺意志”的假象。动员和组织学习,先是读书、背书;大声读一些关于成功学、营销学方面的书;接着站5分钟的军姿;之后开心一刻,每个人要讲一个笑话;最后即兴演讲,锻炼口才。居住多以女睡床铺,男睡地板,男女分居或混居,一间10平方米居室可以住10个人或更多。 五、用“ABC法则”进行思想教育,即A带B来了之后,A不能做B的思想工作,C来做B的思想工作。大场合积极营造出一种感恩态势即实施“三捧”法则,捧公司、捧上线、捧公司的理念。 经过以上动员、洗脑和灌输程序,要求新来者缴纳会费给组织者。 六、思想灌输方式 传销的思想灌输主要通过培训,一般被认为是“洗脑”,内容有 ·结合社会实际和培训主讲者个人经历,分析影响成功的因素——环境、观念及人性弱点即怕、靠、懒、拖、面子等。主讲者、策划者结合中国大陆经济转型时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1978年至1990年前后)个体户、股票暴发户等等相关典型成功案例,突出成就的特征,向听者灌输速成、暴富理论。 ·强调成功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看准目标、不考虑事情,调动听众激情,之后转入呼喊口号等议程传销公司。 以下所列为1998年以前所注册存在过的传销公司,其中部分实现成功转型,如安利公司。 安利,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仙妮蕾德(广州)有限公司(广州) 雅芳 广东福田(台湾兴田公司) 康宝莱 玫琳凯 南方李锦记 纽蔓氏之家,纽蔓氏有限公司(广州) 诺迪奥公司(西藏) 世点电脑软件有限公司(深圳) 斯汀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 台湾兴田长春公司(台湾兴田公司) 特百慧 天然丽莎国际集团绿色经典公司 天狮 完美 维多利实业公司(上海) 武汉新田(台湾兴田公司) 新疆福田分公司(台湾兴田公司) 雅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江苏) 中山理科 苏州百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上海娜丽丝化妆品有限公司 郑州康富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沈阳秋林 西藏诺迪奥实业公司(当年双轨制运营的代表企业) 雅婷(1992年春季,大陆最早的两家传销企业几乎同时出现在江苏省,苏州雅婷就是其中之一) 福建莎莉日用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莎莉1992年进入中国) 瓜拿纳集团有限公司(武汉)。
1998年后的异地传销,又慢慢的形成两大种类,根据不同的特点后被分为南北两大派,最初的南派和北派是分划于长江以南、以北。在多年前长江以南主要以“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为主,主要上小课,住小区,以五六个人为一个家庭,相对来说生活条件较好,一对一洗脑。长江以北主要以“三商法,五三制”、“武汉新田”、“青岛旭日”、“假天狮”、“香港山霸”、“蝶贝蕾”为主,两大传销组织有着不同点,以北主要以“趴地铺”“吃大锅”上午集体上课,下午“串网”。都是异地操作,讲五级三阶制。随着国家对传销的打击,南北两派到处逃窜转移阵地,南北都有了不同的模式,就不再以长江南北划分,以以往的模式划分。南派隐蔽性强,打着很多无法查实的公司或国家政策的旗号,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等名义,其入门费每个人最低3800元,其所谓产品道具就是西装手表化妆品等或无任何产品。主要上小课,住小区,以五六个人为一个家庭,相对来说生活条件较好,一对一洗脑。且都是自己的亲戚居多,对外口径都是慌称在做某某生意或者在打工,很难发现他们是在做传销。组织严密,他们有自己的作息时间,且上课都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或者其他传销人员租住的地方,上课人数都是8人以下相对北派传销而言,很少使用暴力等。
北派传销打着北方的“某某公司”的旗号,以“直销”“网络营销”等的名义,其入门费每个人最低2800元,讲“三商法”依某某产品做幌子。组织人员很混杂,也是一个典型的拉人头的传销。性质恶劣: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如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殴打他人、非法扣押财物(手机、银行卡、现金)等都是北派传销的所惯用的手段。租住的房间里面人数很多,环境较差,男的睡地铺,女的睡床铺,房间里面有8-12人。北派传销上课的人数都是几十个人。所以,北派传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一句话“南派住别墅,北派打地铺”!
南北两派都有共同点,1、骗,他们自己美其名曰,善意的谎言,其说白了就是三步,第一步,先把你骗过来,第二步,骗你加入(就是给你洗脑,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你交入门费),第三步,再教你怎样去骗其他人(其实就是叫你去发展下线)。2、活动都有自己的规律:基本上是执法单位休息的时候,就是他们活动最频繁的时候。3、上课的内容,都是“五级三晋制”、“几何倍增”等法则。4、“不扰民”,所以他们除了交房租水电费,从来就不与本地人发生任何往来。5、不发展本地人。
除南北派以外,后来还有南北派的综合体系,吃住讲课是南派的方式,公司和交钱是北派的模式。
先讲下北派传销,也就是进入中国之后的第二代传销 :
北派传销最早也是起源于南方地区,最早的都是以交纳3900元获得加入资格为主。
1998年1月9日,广东普宁云落镇“传销组织里分5个级别,直销员发展1名下线可以提成525元,而组长、主任、经理、总裁分别可以提成700元、1050元、1400元、1820元,下线发展得越多,上线提成得越多。只要先投入3900元,发展4个人入线,以‘几何倍增’的原理,以后就可以坐享其成。”这种分配方式让小鲍彻底心动了。日记上满纸都是“学习”“宽容”“自律”“感恩”“责任”“成功”等字眼,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狂热处处可以感觉得到。传销组织正是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去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
“每天早上一睁开眼,可以做的事一是听课,二是串网络,三是开分享会。只要你不睡觉,在没走之前,就会被不停地轮番轰炸,直到你接受了这种思想。一般经过两三天的强化培训,头脑中的传统观念很快就会‘归零’。这时候,我们已经是传销组织的奴隶了,套牢思想 观念“归零”“这半年我挣了5600元,却花了1.4万元。买摇摆机一台3900元;十几个人,租一套3室1厅,房租2600多元;另外比较大的开支就是生活费和听课费。听课费包括产品说明会,一节3元-5元;心态课,也就是进行传销‘洗脑’,一节10元-15元;成功激励课,一节二三十元;潜能培训,一次3天200元。半年下来,不仅没创下事业,反而没有路费回家。”做总裁就等于白捞钱,最后只有总裁和公司发大财,每传销一件商品,公司得49%的利润,而所有的下线才能分51%的利润。”
1998年7月至2002年10月在普宁市云落镇等地,以介绍他人加入虚构的香港盛怡国际企业发展公司(根据新闻报道,最早是在湖南长沙出现,后被打击后转移到广东地区)可获高额利润为诱饵进行诈骗活动。据普宁警方介绍,与以前的“产品传销”不同,这个假公司玩起了“传人传销”。其特点是:没有任何产品推销,各层次传销人员的所得,是瓜分新加入人员上缴的工作费,带有明显的诈骗行为。(有的是拿3200元加入搞特许经营,交钱后,得到一套“名牌服装”和一台风湿治疗议。)这个假公司的组织者所骗的全是外省人,地点选在云落也别有用心。云落是普宁市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小镇,离普宁市区不足10公里,广汕公路横穿而过,进出自如,隐蔽逃遁有连绵不断的大南山脉,地理位置有利。另外,云落镇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有一家注册的传销组织———广东盛田公司,后来国家明令禁止传销,这家公司就被工商部门注销了,但来自四川、湖南、江西、云南等地的传销骨干仍滞留当地,租用农民的出租屋进行非法传销。普宁市传销群体已逐渐形成相对固定的“金字塔”形诈骗组织网络,自下而上分为见习业务员、正式业务员、主任、经理、老总、大老总等级别,其主要头目有宋仕波、翁虎城、彭宗富、彭宗贵、苟国等人。传销诈骗组织各层次之间均为单线联系。“香港盛怡国际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网络连销”为名,以高利润回报为名引诱他人加入,骗取3200元“业务费”(又称“报名费”)。
“男儿有志到云落,若不成功誓不返。创业何需大城市,天下何处不青山。”这首诗中的“云落”,是广东普宁市的云落镇;“创业”是从事非法传销;“成功”的标志是月薪10万元。这是从一位在云落镇从事非法传销的讲师的“教案”中摘录下来的诗。
大部分传销组织经1998年国务院认定为非法后,经各地警方、工商部门大力打击,便不敢在大城市进行,纷纷转移到边远的山区乡镇,由于地形复杂,在警方行动时,他们便逃进山里,难于搜捕;再则传销人员大部分骗来自己的亲朋好友,被骗者少有报警的;传销经过多年发展,组织比以前更加严密;国家没有明确认定传销为何罪名,往往在抓了传销人员后,没有证据确认其犯罪事实;很多人被骗还浑然不知,反而做着发财梦,即使被抓遣送回老家,走到半路他们又会折回来。
1999年,在广东、广西、海南、重庆、浙江等地 ,出现兴田投资有限公司,兴田健康产业国际机构,兴田加盟连锁 、广东盛田公司等,打着“消费联盟”、“网络倍增”的旗号出现,还是以“加盟连锁”、“滚动促销”的名目活动,以销售爽安康健康器材、爽安健康食品、刺五加口服液、爽安康美容护肤品,投资2200到3900,打着加盟连锁的招牌,能发大财为诱铒,骗取大批外来人员,拉人入会,从事变相传销活动。传销组织将传销人员10多人一伙组成一个个群体,男女混居,共同生活,称为“家庭”,传销组织通过“家庭”进行发展下线的传销活动。在传销组织里,传销人员根据发展下线的多少分级:新加入的人员是员级,发展10个下线后升为初级。自己或通过直接下线继续发展新人,达到60人就成为中级,达到400人左右即成为高级。能够成为高级的人员一般都是团伙的核心分子。传销组织通过中、高级人员控制“家庭”。
关于一份1999年重庆兴田“加盟连锁”的资料: 加入兴田要交3900元,以后自己每介绍一个人加入就可拿回扣700元,等下面有十个人以后,每加入一个你可拿回扣350元。
3900元,减去税收400元,还有3500元。我们公司以每10元钱等于一分计算,那你的得分就为350分。销售两份就是700分,依此类推。那奖金又是怎样计算呢?奖金分两种,一种是直销奖,直销就是你自己直接销售给别人的产品,以每分等于2元计算,也就是说,你每介绍一个人消费一份产品直销奖为700元。
3900-400=3500除10=350*2=700元直销奖
“我们公司业务中员分为四级:业务员,初级,中级,高级,。业务员就是你的销售得分为350分。也就是说只要销售一份产品你就可以成为我们公司的业务员
初级业务员10份*3分=3500分*1元=3500元
中级业务员60份*35分=21000分*1元=21000元
高级业务员 200 份*350 分=70000 分*1 元 =70000 元
初级业务员就是你的体系累计得分为3500分,也就是销售10份产品。那么你所得到的计效奖最低不会少于3500元;等你的体系销售累计得分到达21000分时,也就是销售60份产品时,你就是我们公司的中级业务员,每月的计较奖最低不会少于21000元;要做高级业务员就要你的累计得分达到70000分,也就是销售200份产品的时候,那你的计较奖不会少于70000元。
加入公司有四个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第二、个人消费得分达350分,也就是说先买一份公司的产品;第三、有本公司业务员做担保人;第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照片两张。”
“要了解加盟连锁与传销的区别,首先得先了解传销,传销最先进入中国的长沙,最先做的人叫康小燕,她后来成为了千万富翁。可到了九七年的时候,为什么传销会被取缔了呢?是因为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还不适应那种销售方式,也就是说还没有一些健全的法律来管制这种传销的操作;另外审批权限的放低也是导致传销被取缔的重要因素之一;传销当时审批只要是县一级工商部门就可以了,所以导致了从开始的四、五家发展到后来的三千多家,形成了一种泛滥之势,所以国家必须要取缔。而我们加盟连锁就不同,它是产生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十日,由中国工商局批准,它是产生传销被取缔这后,更何况审批必须由中国工商总局批准,这就增强了它的管理性。”那时的传销为了证明自己是不违法的,已经开始讲自己和传销的区别。
还会用一些资料文件《关于兴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加入加盟连锁这一营销行业的审批报告》等来证明它的正规性。文件的结尾,会盖着一个红红大大的中国工商总局的印章。
交了3900元,填了一张申请表,担保人写上推荐人的名字。
在公司的运作中,公司有日程安排表:星期一、上邀约课;星期二、上引导课;星期三、上沟通课;星期四、成功人士分享会;星期五、家长会;星期六、解答业务员疑难问题;星期天、联欢晚会。其中新朋友只能参加星期二的引导课、星期四的成功人士分享会和星期天的联欢晚会。刚加入的业务员可多参加星期一的邀约课与星期六解答业务员疑难问题集会。星期三的沟通课由每个家庭选两名口才好、反应比较敏捷的人参加培训,以后整个体系的沟通都由这些人来完成。家长会是专门用来汇报每个家庭人员的思想情况,也以便掌握那些发展较慢、思想消极的人。然后派专人进行安慰与沟通。
步骤一:邀约名字叫邀约,其实就是怎样把人骗过来。比如说邀约的对象:同学、朋友、亲戚、战友、工友、邻居、同宗同族的兄弟。被邀约的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年轻、有事业心、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有广泛的社交关系、敢于冒险的更好、还有想急于取得成功的人。不适合邀约的对象:完全没有经济能力的、生性懦弱胆小的、没有信誉度的、还有吸毒者都不能邀约。邀约的方式又分为电话邀约、电报邀约、书信邀约。其中电报与书信邀约在获取对方的电话号码后就转换成电话邀约。电话邀约都有很多战略、技巧,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语气、语速。刚加入的业务员在发展新朋友时打电话必须有指导老师跟着,这叫跟进。指导老师一直要等自己的业务员发展到新朋友加入时跟进才算结束,也就是像吴浩的老表要等到我加入了,他对吴浩的跟进才算结束。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没加入之前吴浩那老表一直粘住我的原因。在打第一个电话时,指导老师在你打电话前会要求你先深呼吸,保持心态平和,语速均匀,不要显得过于急躁,让对方朋友有任何察觉。毕竟人一但心里有鬼,是很掩饰住心慌的。第一个电话要以聊天为主,顺便联络或加深感情。第一个电话成功了,业务员就要跟指导老师分析被邀约朋友的个性、志向、家庭背景。针对这些情况再制订打第二个电话时该抛出什么样的诱饵。比如说你这个朋友有发挥能力,以前工作都有一千多一个月,那你抛出的诱饵就要高一些,最少都要说工资有两千。假如对方是退伍军人,那么工作就以押车、当保安为好,这样对路。比如对方是女孩,那就以做文员、做财务为诱饵。最好是自己先不表明态度,只说重庆刚改为直辖市,发展快,工作待遇好,让对方主动问起你为他找工作,并在对方提出要你找工作时不能马上答应,要吊对方胃口,最好是说工作有是有,但自己不能做主,要问问某位主管;又要表明那主管与自己关系不错,事情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但自己还需要问一下。最后,自己要给对方留下传呼,并约对方明天的某个时候打电话过来再告诉他结果。如果对方第二天准时打电话过来,那就证明对方很需要这份工作,也对你开出的条件感到满意,那么,你的邀约就成功了一半。邀约成功一半后就是你的朋友愿意来了,那你就要告诉这工作你怎么怎么辛苦才搞定,费了多少心血,这时就要求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坐车赶来,最后就要告诉清楚对方,坐什么车,什么时间,在达到目的地后在什么地方等他。反正一切都要考虑周到。如果新朋友到了重庆,那么就要自己的指导老师陪同去接,这样当对方问起工作事情时可以见机行事。在从火车站到渝北的路程中,因为比较远,要新朋友睡觉是最好的,要么就只与他说起从前或你们分开后的情况,最不能说的就是工作。还有就是你本人远离新朋友,由指导老师陪同新朋友,毕竟陌生人在一起不会问起太多。在新朋友回到房间前,整个家庭要协调配合。在前一天晚上要召开家庭会议,商量由谁来接待,如果有没加入的新朋友就要找借口带出去,避免两个没加入的新朋友单独见面;家庭卫生要搞干净,摆设布置要整洁,晚上由谁陪同睡觉也要分配到位;见面时要表现得客气,礼貌;在吃饭时要表现谦让,反正要让新朋友感到特别舒服。在新朋友没引导前避免任何人与新朋友谈公司的任何情况。所有的产品与资料都要收藏起来。另外,在新朋友到来的下午就要带他去买被子、用具,顺便摸清楚他的经济情况,最好是花光他的钱,让他没有回家的车费。这样就算他了解后不太愿意做,那样也为帮他洗脑赢得了时间。
步骤二:引导
引导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让新朋友明白加入兴田要交3900元,以后自己每介绍一个人加入就可拿回扣700元,等下面有十个人以后,每加入一个你可拿回扣350元,但不能这样说,太直白,没有人会接受得了,会引起新朋友的警惕与反感,于是就拐弯抹角的说一大通,但最终的目的不变。王华对我那个边说边写的过程就是引导。
在整个体系中,有专门引导的业务员,他们经过专门培训,熟记公司的背景、产品、营销方式与奖金分配,要具备一定的口才。在新朋友到来之前,业务员要把新朋友的详细资料写清楚,做过什么,性格如何,再针对他的强项与弱点找一个与他相近的人进行引导,并提前把新朋友的资料给引导人看,跟进的指导老师要负责协调与联络。在前一天,指导老师就要先去找引导人,引导人又必须是另一个家庭的,这样消除新朋友感觉一家人合起来骗他。指导老师要与那家的家长商量,明天什么带来,好让那家的其他人避开,避免心态不好的人影响新朋友们的引导。假如新朋友在引导时反应强烈该如何应付都在考虑之内。业务员在带新朋友进门时要表现出对引导人的尊敬,夸大引导人的成绩,让新朋友有一种畏惧与压力,使他会好好听从引导而不会生乱。
步骤三:沟通
沟通在整个操作中最关键。其中就运用了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的战术。新朋友在通过引导后,会有很多种反应,有的生气,有的沉默,有的产生抵触情绪,有的表示愿意接受但想把事情了解得更清楚。这时,整个家庭就要紧密配合,最致关重要的就是业务员的指导老师。因为新朋友在接受引导后,发现原来做的事情与电许里说的根本就两回事,那么就会理所当然地对叫自己来的人产生反感与抵触,对那人再说的话根本就不会再相信。这时业务员就应该尽量回避,由自己的指导老师进行跟进。这时指导老师就要对新朋友表示理解,不管什么反应都要说:“这很正常,当时我来的时候也像你一样感受到受骗,当时的反应比你还大,但等到我把事情了解清楚后就知道其实朋友是给我们介绍了一个好的机会,一个发财的机会,后来这种感觉就没有了,现在我还非常感谢他呢!你也一样,先把事情了解清楚了再下结论,反正了解一件事情也不是坏事,到时了解清楚了,就算你不做也无所谓的。”这样新朋友就是再大的情绪也会缓和下来,这时,指导老师就与新朋友多交往,多沟通,让他多说话,从他的话中摸清他所存在的思想问题,好对症下药。在我后来掌管这个体系的时候,我总结出新朋友存在的四个最主要的问题:一、项式这是不是传销?二、这么多奖金是不是真的拿得到?三、这个加盟连锁是不是合法?四、为什么要用骗的方式把我叫过来?这样,我就在星期三给沟通人员上课的时候确定了主要的解答问题的思路。让他们在给新朋友沟通时得到的回答都围绕这个思路,必须大同,也可小异。比如在回答“为什么用骗的方式把我叫过来”这个问题时回答都和下面差不多:“我们在看待一个事物时都要一分为二,骗也分为善意的与恶意的。善意的欺骗有时是可以理解的。现在我们做的是一个新鲜事物,在电话里面你朋友是不可能跟你解释清楚的,假如拿起电话你朋友就跟你说做加盟连锁,会赚很多钱,你当时会相信吗?你肯定不会信,也不会来,所以你的朋友就用一个小小的的谎言让你到这里来,来了解这事物,因为要了解清楚它并不是一下子的事情,在电话里你的朋友就更说不清楚了。现在你的朋友只是把一个机会推荐给你,做不做全在于你自己,更何况骗人都应该是有目的的,你朋友骗你过来现在他得到了什么好处没有,什么也没有,是不是?所以你朋友骗你过来是为了他自己吗?不是;是为了我吗,那就更不是。那就只有一点,是为了你,为了你有一天可以在这里发大财,在你发财的同时,当然你的朋友也发财。这样,你还怪你的朋友骗了你吗?”经过这样的沟通,许多新朋友都会从心里上有所转变,所以指导老师在了解到新朋友的心里病症以后应马上转告业务员,针对是怎样的问题找哪家沟通人士最好,那业务员就马上去那家联系沟通人士,与那家家长进行细节安排,并告诉沟通人士新朋友所存在的问题,让沟通人士进行准备。第二天,业务员就带新朋友按沟通人士所说的时间准时到达进行沟通。当然这一切只能在新朋友的背后进行。
当然在沟通中不可不提的是星期四的成国人士分享会,那是给那些已经了解了一点但还在左右摇摆、下不了决心、还没加入的新朋友打的一支强心针。一般都是以讲解成功人士自己的经历为主,其中最主要的是夸张、煽情。我曾经就在分享会上做过一个演讲。以我的初恋开始,讲述初恋的失败,主要是因为自己家庭的贫穷,女孩的父母瞧不起自己,最后带着满腔的抱负去参军,却又落寞地回来;讲述起在我退伍回家后别人的讥笑,背后的议论,讲述起女孩老爸的幸灾乐祸。反正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充满仇恨的人。最后表明,今天我加入兴田,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感谢所有的伙伴,给我一个发展的舞台,做出成功的自己。特别是结尾,我说等到有一天,我在公司里赚钱了,我要用五万元钱,在大庭广众之下丢到初恋女孩父亲的头顶,脚下,要看到他在我面前惊愕的样子,并用像机照下这永恒的一刻。就这段话赢来了下面雷动的掌声。下面的每个人脸上都充满好像是他们自己复仇后的快意的笑。当然这次分享会是成功的,因为第二天就有六个左右摇摆的新朋友向家里要到了钱。也正因为这次,我在整个体系中从此站到了举足轻重的位置。
步骤四:调钱
传销所有的经济来源就来自于每个新朋友加入时所购买产品的那份钱。于是在新朋友沟通好后,调钱就成了关键中的关键。没调到钱前面所有的一切都是徒劳。于是在选择被邀约对象中就的一条: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调钱成功的因素有很多。加入后都是需要找家里要钱,所以新朋友的决心是最重要的。另外,新朋友在他父母心目中的可信度也是关键;最后就是业务员怎样教会新朋友要钱的技巧。其中最常用的就三种:第一种就象我加入时说的,押车、押贵重物品,防止偷盗要交押金;第二种,学电脑,学汽车驾驶,包分配工作交学费;第三种,女孩子用的,做公司的出纳或掌管公司重要部门要交保证金。
在海南:“兴田”体系是海南最大的传销组织,旗下集聚了近2万名传销人员。这个组织编印了教材,还有专职的讲师给传销人员授课,专门教传销人员哪些人好骗,应该怎么骗,如何进行“邀约”。在这个体系的一本教材中告诉传销人员:“邀约”对组织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邀约”到新朋友,才能使自己的体系不断增大,你的奖金才会更丰厚。有记者曾经化身参加了“兴田”体系的一些活动,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了解了这个传销组织是如何“邀约”骗人的。
为了提高骗人的成功率,“兴田”体系的传销人员利用亲戚朋友间的信任感,“邀约”的对象主要选择了这样四类人:亲属类;朋友类;五同类,即同学、同乡、同事、同宗、同好;邻居类。传销人员的“邀约”首先从列名单开始,他们将上述四类人,哪怕只有一面之交,也不会漏掉,都一一列出。列好了名单后,传销人员就会从中筛选可以具体“邀约”的人。在这个组织的一本教材中告诉传销人员,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做过生意的人、负债想翻身的人、女人、退伍军人、有权势的人的亲属、单位二把手、怀才不遇的人、被降职的人、离退休干部、做过传销供销的人是容易“邀约”的对象。
筛选好“邀约”的目标,传销人员就开始编造谎言给“邀约”对象打电话或写信,把人骗来。为了把谎话编得圆,传销人员会花大量时间草拟电话稿和信稿。传销组织十分重视帮助传销人员把骗人的电话打好,把骗人的信写得吸引人,为此,传销人员所在的“家庭”,会集体研究“邀约”对象的材料,讨论电话稿、信稿内容;传销组织还专门编印了指导传销人员打电话、写信技巧的小册子;传销组织的讲师也会为传销人员举办专门的培训课,指点传销人员打电话、写信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接着,传销人员就给在外地的亲朋好友打电话、写信了。或者说,帮助在海南找到了一份待遇优厚、薪金高的工作;或者说,在海南有一个包赚的生意机会。在利益分配上,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并不靠销售出产品获取利益,而是通过瓜分新加盟者的入会费获得高额收入。传销已经演变为“人头传销”,即无物品传销。在海口市,一个新人加入传销组织需要交纳3900元钱,最高可达7200元钱。交纳的入会费,被其上线以不同比例层层瓜分,等级越高,分成越多。一般情况下,传销组织的头目,可以从每个加入传销的人身上获得2000元以上的非法收入,而初、中、高级人员也可以从自己发展的或其直接下线发展的每个新人的入会费中,分到350至1050元。
这个团伙对不肯交钱加入传销的人,进行了关押、打骂、剁手指等暴力侵害,行为令人发指。
恶势力渗透传销组织治安隐患令人堪忧
北派,一群生活在地狱,梦想在天堂的人!北派,必讲武汉新田。
武汉新田原为台湾兴田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的三大代理之一,董事长王琼,公司全名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于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的传销公司。1998年中国大陆禁止传销之后,新田并未实际停止运作,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非法传销”。2002年,工商总局发布发出特别警示,要求各地群众警惕武汉新田传销活动。其后武汉新田因涉嫌走私而宣布破产,但各支分支仍打着“武汉新田”旗号进行传销活动。有鉴于此,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4年4月20日正式注销了武汉新田。
2000年后北派传销主要是原武汉新田体系的“后裔”,他们多半在北方活动,一天只吃两顿饭,每人每月的生活费一百多元以某名牌化妆品公司特许经营专卖的名义做非法传销的一群人。最有代表性的是武汉新田东北三大代理商之一,后被称为长江以北传销业的“鼻祖”的“扬玉勇”。
杨玉勇 1971年出生在辽宁鞍山海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出生在辽宁省阜新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高中毕业之后,他带着四处筹集来的3万多元钱下海做生意,曾开过服装店,办过修车行,但却都以失败告终。1991年,20岁的杨玉勇终于有了第一份稳定的工作,成为了一名理发师。杨玉勇所在的理发店开始实行承包制,仅仅20岁出头的他做出了一个令大家都吃惊不已的决定,承包下自己所在的理发店。就在这个阶段,杨玉勇认识了一个女孩,这个小他2岁的女孩后来成为了他的妻子。凭借着吃苦耐劳,理发店的生意日渐兴旺,但杨玉勇却越来越不满足。
就在杨玉勇渴望过上富裕生活的时候,传销也正在国内迅速地发展和蔓延着,一些早期从事传销的人员在短期之内迅速暴富,这让杨玉勇十分羡慕。
1994年6月,店里的一个老顾客向杨玉勇推荐了一种叫做“摇摆机”的国外产品,并建议杨玉勇夫妻俩去听听厂家的讲解。当时杨玉勇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堂课将改变他此后的人生轨迹。杨玉勇的妻子:“因为我做美容,每天就在那个房间里待着,感觉很辛苦也很单调,通过听(传销)课,看到很多比我们做的生意还大的人,都来做这个(传销)行业,当时就感觉这个(传销)行业是可以的,所以说就投身做这个(传销)行业了。”
杨玉勇夫妇见到的“摇摆机”只是授课者讲授传销理论的幌子,虽然每台3900元的价格在当时绝对不是一个小数,但想赚大钱的杨玉勇在反复思考之后,一口气买下了10台。
杨玉勇非常喜欢挑战,参加两次培训之后,他不经他家人同意,就把理发店盘给了别人,参加了传销。加入传销行列,他才发现了一个最适合自己的事业。而实际上,这个时候他对传销并不是十分了解。但与一般的传销人员不同的是,杨玉勇意识到,仅仅有暴富的冲动还远远不够,传销是一个相互欺诈的金钱游戏,只有成为了别人的上线,才能把别人的钱骗到手。
上个世纪90年代,传销奉行的制度是“五级三阶制”,缴纳3000元左右的会费便可成为E级会员,发展2名会员,就可成为D级推广员,下线达到9人,升级为C级培训员,下线增至45人就成为B级代理商,达到393人以上的升为A代理商,俗称总裁,每月收入可高达十几万元,级别越高,收入越高。
通过参加各种培训,杨玉勇很快就从对传销一知半解的门外汉买了产品,成为了会员,之后可以有推荐的权力,在推荐的过程当中就产生了自己的销售业绩,变成了精于传销游戏的行家。他也更加清楚地意识到,只有快速发展大量下线,才能赚到大钱,于是他开始疯狂寻找发展对象,短短6个月的时间,杨玉勇就拥有了数千名下线,从传销体系最底端的业务员连升五级,一跃成为总裁,由五级传销网络的最底层跃升为最高层。
1994年到1996年这个时期,中国市场的传销正发展得如火如荼,已经成为所在传销体系高层的杨玉勇意识到这是一个绝好的时机,于是他率领所属下线从原传销体系脱离,开始自立门户,杨玉勇成为新传销体系的顶尖人物,担任总裁,很快就拥有了大量的追随者。
杨玉勇认为,他之所以能够迅速升级,主要是因为他懂得揣测对方的心理。杨玉勇的财富也随着他在传销行业中的成功而迅速积累起来,1998年,已经拥有了将近400万的个人资产,他也第一次有了暴富的感觉。
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苏家屯分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武汉新田的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集生产.销售.物流为一体的传销公司,它以东北中心城市沈阳为基地,努力拓展全国市场。公司董事长杨玉勇!
然而,也就是在这一年,传销活动所暴露出的危害性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活动意见的通知》,自此传销被中国政府正式禁止。
在传销的禁令面前,杨玉勇曾经一度犹豫过,但被利欲驱使的他已经放不下传销带来的巨大财富。他决定还是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不过,杨玉勇清醒地知道,自己干的就是违法的事,他要想方设法用合法外衣来掩盖这个事实。
手里有几百万的杨玉勇野心变的更大更贪婪,这回他不再当谁的代理商,1998年8月,在朋友聚会的饭局上,他遇到了一个人,过去他们曾经见过面,这次一聚,二人心意想通,杨玉勇确定了自己的新合作伙伴:辽宁人陈荣义。于是搭起帮来, 并且选择了武汉一家企业生产的保健品脂舒油作为传销的产品,重新构建属于自己的传销体系,采取的依然是他十分熟悉但却被国家明令禁止的五级三阶制。在他二人的一手操纵下,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活动。也就是说,开始了更大规模的疯狂敛财。杨玉勇依然是这个体系的顶尖人物,担任总裁。短短半年的时间,这个非法传销网络在快速地扩张着。,杨玉勇与陈荣毅狼狈为奸,陈负责财务与产品部分,杨玉勇则负责管理,所谓管理,就是订立制度、发展组织、进行讲课,收益分配二人五五开,而实际上,杨玉勇起着最重要的作用,没有他,也就没有这个庞大的传销组织。带领肇始于曾经大名鼎鼎的“武汉新田”“美丽佳人”团队使用武汉新田的名义和库存的一些产品勉强维持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杨玉勇想为自己的传销体系找个比较有前途的出路,以期披上合法的外衣。随后在某些与天狮集团关系比较密切的中间人士的撮合下,于2002年11月带领自己的团队加入天津天狮集团。被称为“阳光体系”。然而,这种合作并没合传销这种“老鼠会”的本质得到改变,最终分道扬镳。
此后,杨玉勇的传销团队四分五裂,独自操盘,各自为政,仍打着“天狮”旗号行传销之实。盛行于北方的假天狮就此横空出世。说起来,他们与武汉新田的操作模式同出一源。
杨玉勇被抓后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说:“当时的销售人员差不多有三四千人。但随着加入人数的快速增长,我开始感到不安和惶恐。也就是因为担心才想到如何把它做得更完善、更规范。”杨玉勇所说的“完善”和“规范”就是有店铺经营,他试图用这样的方式掩盖地下传销无店铺、传人头的典型特点,为了将非法的地下传销转成形式合法的生意,他投入了大量的精力。
然而,令杨玉勇感到十分头疼的是,他的这一想法并没有得到合作伙伴陈荣义的认可,两人的分歧越来越大。
杨玉勇说:“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跟他达到共识,最后他选择他的,我走我的路。”2001年初,杨玉勇和陈荣义分道扬镳,那一年也正是国家加大打击传销力度的开局之年,国务院、公安部将传销定性为经济邪教,决定重拳打击。面对这样的局面,杨玉勇越发感到不安,于是在长久思考之后,他决定将所属传销团队全部转投天津天狮集团,再次谋求将地下传销合法化的可能。
从良后的团队在正规公司的发展轨道上并不能正常运转,他们不习惯、也不能接受天狮踏踏实实做市场的准则,杨玉勇团队下面很快就有人脱离系统重新走上了传销的路子。2002年12月,杨的团队并入天狮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杨下面一个比较大的网头沈国则带着自己的团队离开天狮,找了一个莫须有的公司“日本爱博美娜”继续进行传销活动。
杨的团队的裂变就此进入一个疯狂的阶段:沈独立操盘后,杨团队中的一些领导人也纷纷走上了沈的这条路——为了钱不顾下面人的死活,脱离母体出去单干,找一家空头公司合作,自己做上了总代理,或者继续还打天狮和武汉新田的旗号四处招摇撞骗。
“天狮美丽佳人”是第二次裂变——原沈国则线下的罗国富、邱龙强带出了一大帮人单干,原来李长村本是罗国富的上级,但因为罗国富带走了大部分人,也只好跟做。初期,美丽佳人的发展主要局限在辽宁和河北两个省。但因为高层分赃不均,半年后美丽佳人再次裂变:大部分裂变出去的传销者假借天狮之名继续在原地运作,一部分则转到了别的非法传销组织,还有一些自己找点产品单做,以罗国富为首的部分人则将“天狮美丽佳人”迁到了河南和山东,继续“发扬光大”。 再次谋求将地下传销合法化的可能。然而,这家公司并不像杨玉勇想象的这么好乘凉,他所带领的传销团队和公司原有销售队伍之间的矛盾越积越深,此时的杨玉勇再次面临着出局的危险。带领团队使用武汉新田的名义和库存的一些产品勉强维持了将近一年的时间,随后在某些与天狮集团关系比较密切的中间人士的撮合下,于2002年11月带领自己的团队加入天津天狮集团。
从良后的团队在正规公司的发展轨道上并不能正常运转,他们不习惯、也不能接受天狮踏踏实实做市场的准则,杨某团队下面很快就有人脱离系统重新走上了传销的路子。2002年12月,杨的团队并入天狮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杨下面一个比较大的网头沈国则带着自己的团队离开天狮,找了一个莫须有的公司“日本爱博美娜”继续进行传销活动。
杨的团队的裂变就此进入一个疯狂的阶段:沈独立操盘后,杨团队中的一些领导人也纷纷走上了沈的这条路——为了钱不顾下面人的死活,脱离母体出去单干,找一家空头公司合作,自己做上了总代理,或者继续还打天狮和武汉新田的旗号四处招摇撞骗。
“天狮美丽佳人”是第二次裂变——原沈国则线下的罗国富、邱龙强带出了一大帮人单干,原来李长村本是罗国富的上级,但因为罗国富带走了大部分人,也只好跟做。初期,美丽佳人的发展主要局限在辽宁和河北两个省。但因为高层分赃不均,半年后美丽佳人再次裂变:大部分裂变出去的传销者假借天狮之名继续在原地运作,一部分则转到了别的非法传销组织,还有一些自己找点产品单做,以罗国富为首的部分人则将“天狮美丽佳人”迁到了河南和山东,继续“发扬光大”。
2002年,国家再次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全面清理传销及变相传销体系,面对这样的局面,杨玉勇不得不再次变招。2003年12月25日,杨玉勇在北京注册成立了伊康国际连锁有限公司,并决定实施有店铺经营,这也是他多年来第一次拥有通过合法渠道正规注册的企业,而此时的他再一次开始努力摆脱传销阴影,试图成为一名拥有合法企业的正规商人。伊康虽说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企业,但从经营模式上来看,依然延续了传销的五级三阶制。不过为了避人耳目,它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叫做5星制。
据公安机关后来的调查,从他们开始发展网络,到2003年底,已经有大约10万人卷入,杨玉勇的非法收入,也达到了千万。而涉及金额数亿。这个传销组织活动的范围,几乎波及到长江以北所有省区。,2006年1月,这个传销网络的头号人物:总代理商杨伯序被警方抓获。这个传销网络中A级人员180多名,B级管理人员2000多名,C级1万多名,传销人员涉及15个省,16万人,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涉案金额之多,涉案人员之多,涉及的省份之多,这在全国前所未有。他们都有一个非常明显的运作轨迹:都是原武汉新田的经销商;都曾归顺过天狮;但随后都离开或者被开除出天狮,然后利用在天狮取得的资料和学到的一些知识,假冒正规公司赢取不知情者的信任,由于他们都有多年的传销经验,加上原来团队的整合,发展十分迅速,传销网几乎遍布全国。
杨玉勇的体系后裂变出各种各样成百上千个的团队,均为五级三阶制,异地操作。如:日本爱博美娜(风韵之神2900元/套)、深圳黄氏顺兴有限公司(贝莎美白套装2900元/套)、香港顺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活力生2900元/套)、加拿大圣诺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乐芙雪冰川泥2900元/套)、美丽佳人(美丽佳人2800元/套)、假天狮“阳光体系”(深海鱼油 高钙组合2900元/套)。还有一些裂变出去的传销组织使用其他公司及产品,如:继续使用武汉新田名头,产品为比迪鸸鹋油;假“天狮”之名,产品为冰糖雪蛤;新柏兰,产品为星纯系列;金阳光生物科技,产品为东方营养液;广州诗美,产品为Nana韩绣;还有本溪中绿科技 、黑龙江参美制药 、广州恒源伟业、台湾欣门、法国欧丽曼、吉林维康天使、铁岭天元生物、香港扬森国际等。
现在的北派传销大都是源于最早的“东北团队”,最大网头是杨玉勇的网下; 二 是“传销教父”罗国文(重庆市梁平县园艺镇人)的网下; 三是“四川第一人”张世祥(四川成都人)的网下。 罗国文和张世祥也属于东北团队网下的,罗国文的网上领导是东北人,是罗国文在东北打工的时候认识的东北人; 张世祥的网上领导是沈阳的小姑娘冯丽,后来冯丽是张世祥的老婆。冯丽的另外部门是她妹妹冯薇和她的好朋友张海燕,张海燕(黑龙江哈尔滨人)。张海燕下面一个是她双胞胎姐姐张海英,另外一个是她做服务员的同事沈阳的李花。李花下面是他老公李大鹤(沈阳市人)和她的哑巴妹妹,然后就有沈阳的金龙健、金仁哲、樊小曼,辽宁开源的文成龙、齐小兵(传销网络里叫齐迹),吉林的千金哲和千成贤兄弟。千成贤是北京政法大学的学生,他下面有一大帮其同学,北京的王岚,安徽的宫满燕,浙江温州乐清的蒋小珍(是千成贤的女朋友)。蒋小珍给这支东北团队带来了巨大的发展,使所有的领导都累积了很多的点数,蒋小珍的下面最快的是她的嫂子马丽华。但是这帮北京政法大学的学生,大多是以失败收场,特别是宫满燕,经历很多,承受很多,最后却得到很少。 冯丽升B以后其团队在山东的德州,后来跟罗国文的团队分开,跟冯丽领导刘影的小支2003年初迁到河南的安阳,团队在安阳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最后壮大形成气候,又分散到全国各地。
传销大案频频出现。传销组织日益庞大,涉案金额和参与人员也越来越多。山东打掉的“美丽佳人”,网络涉及全国15个省市,牵出了原“武汉新田”体系的“传销教父沈国泽”、“传销精神领袖罗国文”以及“传销鼻祖杨玉勇”等顶层传销人员;“蝶贝蕾”和“贵州红跃”,涉案金额更是高达20多亿元人民币,参与人数多达32.6万余人;
五三模式独步中国,在到新田神话覆灭后的,五三制,异地邀约,三商法,新市场营销计划,月工资23、8万,从金字塔被改变等腰梯形的美丽的出局制,又到后来的五星制,一直被沿用至今,现已遍及全国的很多省市,不再只是活动于长江以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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