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亲历噩梦――看透传销(三)
主持人(敬一丹):这一段时间,经过各地执法部门对传销活动的不断打击,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集中的传销活动已经不多见了,但是传销组织并没有因此而绝迹。他们的活动现在已经转为地下的分散的小股流窜式的,传销组织这些新的活动特点,给我们执法机关打击传销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工商公安部门的不断打击下,传销组织也在不断变换手法,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反侦查反打击的措施。在我们近期对传销组织的采访中,看到他们居然还在组织内部成立了安全部。
记者:咱们的安全保障系统有吗?
广东珠海民众公司安全部长武家禄:怎么没有保障,公司专门设立了保护系统。
有了安全部,还要对新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在采访中我们看到一个现象,就是抓到的传销人员都异口同声地说是刚来的。怎么会这么巧呢?
执法人员:搞哪个公司的加盟连锁?
被抓传销人员A:我刚来的。
执法人员:你说老实话。
传销人员A:是老实话。
传销人员B:我刚过来两天。
执法人员:过来两天,又过来两天,每个都过来两天?
执法人员:你在这儿从事什么职业?
传销人员C:打打工啊。
执法人员:在哪儿打工?在什么单位打工?
传销人员C:随便打打工。
执法人员:哪个公司?
传销人员C:我们还能在公司里面嘛。
执法人员:你做什么呢?你在哪个地方打工呢?
传销人员C:要问这么清楚吗?
执法人员:你说要不要问那么清楚了?现在是在检查了。
其实这都是传销组织惯用的说法。
广西北海市工商局经济检察科科长黄若虹:一般他们都通过给传销人员上课培训,就跟他们说清楚了一旦有执法部门执法机关人员来查处的话,你们都要跟他们说查户口也好,查身份证也好,你们就跟他们说我们是刚来,来几天,来怎么样,来这儿找朋友,来这儿玩。
很快我们在现场就发现了物证。
执法人员:这上面的“家长守则”是什么意思?
传销人员D:啊?
执法人员:“家长守则”是什么意思?你在哪儿打工当家长?
广西北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陆玉宝:邀约范围都是亲戚、朋友、同事、战友、邻居、同乡,明明在搞传销还说在这儿上班。你老实点。
现场检查发现这里是传销化妆品的一个窝点,传销组织不仅教新成员怎么应对检查,还要教他们在检查时如何销毁证据。
记者(范本吉):这就是咱们在检查过程中他们临时撕碎的,是吧?
执法人员:是的。刚才就贴在墙上的。
这里看到的是传销组织的下线成员采用蒙混过关的做法,而传销组织的头头在不断地打击中,也准备了一系列政策。对于执法部门的打击,他们内部有一个暗语。
原传销人员陈江华:一打击就叫风波来了,然后跟下面的人、下线的那些不懂得,还不知道黑幕的人,跟他们讲这是分流,或者是说搬迁一个地方去发展。
记者(范本吉):那么他们平常公司的上线,或者经理以上的这些人,他跟底下的这些刚加入的人见面吗?
陈江华:在风波来的时候,他们忙着烧那些业绩单,然后东躲西藏的,其实他们比我们还怕。记者:那么工商部门来打击传销的时候,他们传销组织的这些头头们自己做什么准备?
陈江华:包都打好了,做好了跑的准备。每次有风波来的时候,总是有这些能拿得到钱的人,就是有能拿到公司的钱的人就卷款跑掉了。
记者:每次风波来都有人跑?
陈:每次风波来都有人跑。或多或少,就是部长以上的,主管以上的,就把下线的人就是交单的钱都卷跑掉了。
记者:能摸到钱的人就拿钱跑?
陈:对,能拿多少就跑多少。
记者:最后倒霉的,最后被查处被清理遣返的,最后血本无归的永远是底下最多的人。
陈:对。
记者:是下线。
陈:对。这批90%的人。
所以这提示我们在对传销组织的打击中,抓头头应当是首要任务。广西的北海曾经是传销猖獗的地区之一。近年来,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反复打击下,传销组织已不敢公开活动了,但他们还不死心,以小股流窜的形式暗中活动。现在公安部门正组织反复地清查。
广西北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陆玉宝:今天晚上还是昨天的任务,到原来的老地方、老区里面,就是古仔村那里,清理一下传销窝点。前面的人,巡查大队队长已经在那儿等着我们了。我们还是原来的要求,组织纪律性要加强,要和公安部门配合好。现在时间到了,咱们出发吧,走吧,上车。
这是北海的一个普通的居民区。传销人员白天潜伏在这些小楼里,进行所谓的串网,晚上连灯也不开,隐蔽在黑暗之中。这些锁着的门里其实都是传销的窝点,传销的人员躲在里面。
工商人员在这里执行清理窝点任务,躲藏在这里的人,有新骗来的。
记者:叫你来的时候,这个人跟你怎么说?
传销人员E:他说过来找了一份工作。
记者:什么工作啊?
传销人员E:他说是搞房地产的,北海房地产的。
记者:那么到这儿来住到这儿以后,你感觉到这情况像是做房地产的吗?
传销人员E:有点不对头。
记者:你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头?
传销人员E:我准备马上回家的。
记者:你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头?
传销人员E:他们不带我去公司看。
在这里躲藏的,也有传销组织的中层干部。
执法人员:她就是这个叫唐怀凤的,她说她刚刚来不到一个月,实际上她去年11月20号就有她的记录了。在这个体系图里面她是第三级的。
记者:是你叫唐怀凤吗?
唐怀凤:嗯。
记者:哪儿的人?
唐:江苏。
对于小股流窜的传销人员,工商部门采取了针对性的措施。
广西北海市工商局局长许福:现在大规模的传销,已经在这里的清查打击下,人是走了。
记者:已经看不到大规模的传销了?
许:对。现在剩下的一些是分散的、零散的一些窝点,以家庭这样的模式还是有。
记者:对于这种隐藏起来的散兵游勇,我们工商部门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许:我们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包干,市局有市局的范围,分局有分局的范围,工商所有工商所的范围,是大家在日常工作以外,都是经常派出专人去巡查,只要发现一个,坚持打击一个。
采访中我们看到,有关部门在加强对地下活动传销人员清理的同时,对抓获的传销组织的头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200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225条做出了新的司法解释,使对传销的法纪进一步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广西北海有关部门破获了民众公司传销案后,现在已经移送检查机关。这个以推广人际网络为名的传销公司,从这些收款单据上来看,该公司在1年多的时间里仅从北海一处,就敛财1400多万。
广西北海市海域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刘付超:按照司法程序,由检查机关审查起诉以后,移送到我人民法院审理。我们海域区人民法院刑事庭组织骨干力量,准备开始审理本案。
记者:到了准备开庭的时候了?
刘:对。
记者:目前我们国家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于打击传销这类的案件,适用的法律有哪些?
刘:主要适用的就是《刑法》第225条规定,检查机关的起诉书也是指控本案的13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的是《刑法》225条第3项的规定,其中被告人赖泽平等是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赵建林等7个被告人是情节严重。我们主要是根据这一条来要对待定罪量刑。但是要经过整个庭审以后,再结合我们庭审质证的证据材料来确定本案。
记者:根据咱们《刑法》,刚才你说的《刑法》里的相关规定,像这种情节特别严重的状况,最高可以判刑多少?
刘:15年。
在不久前的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再次强调要在全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面对现在传销组织活动的特点,有关部门采取了新的对策。
广西北海市政法委书记车延风:打击传销和非法传销非常重要的就是打击它的上线,打击的他的主要的组织者和策划者。我们同时还注重了打击为这些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提供方便的一些场所。比如说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在采取了有利的措施,房屋不出租给他们。我们制定了对凡是出租给传销和非法传销活动居住的,就给他们提供方便的,都要对他们进行处罚。
对于广大群众来说,由于现在传销组织不断变换名目,花样翻新,要识别它,还要认清它的基本特征。
记者:现在工商部门掌握的,把这个传销换成其它的名字来推销出来的,大概都有什么叫法?
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办公室李卫:根据我们统计,这种叫法就太多了,有叫消费联盟的、加盟连锁的、网络营销的、滚动促销的,等等等等。
记者(范本吉):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一旦碰上它,怎么去鉴别什么是传销呢?
李:传销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它以发展人员、组织网络进行经营活动的。他们有的采取收取高额会费,有的采取推销产品,但是这个产品的价格与价值严重地背离。另外他们的奖励机制不是以你推销多少产品来计酬,而是以你发展多少下线来进行奖励的。
记者(范本吉):今年国家工商部门对于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准备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李:我们现在的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做好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扫除死角,抓出实效。二呢,要继续做好传销案件的查处工作,严惩传销的头目。三是要继续做好教育广大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自己不上当,二是要积极进行举报。
主持人(敬一丹):非法传销给社会经济秩序和人们的家庭生活带来的危害,我们已经报道很多了。但是由于这种非法经营带有极强的欺骗性和诱惑力,再加上他们不断地变换新名词和骗人的手法,还是不断地有人在上当。有关部门在下决心铲除这颗经济毒瘤的时候,再一次告诫人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尤其要警惕那种天上掉馅饼似的发财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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