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传销害死人:男子被骗传销跳楼身亡两名传销人员被判刑
“刚开始是撞到五楼,又在二楼雨棚撞了一下,最后落到地上。开始还以为是垃圾,走进一看,居然是一个男的,满脸鲜血!”谈起去年5月5日早上男子跳楼身亡的事,一环西路某商铺老板张先生心有余悸。日前,眉山市法院依法对陷传男子跳楼案作出判决,该传销团伙内部两名“上线”赵某、彭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如果两天内没我消息 就报警
2014年5月5日早上6时许,被害人余某从眉山市东坡区一环西路一出租房六楼窗户跳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早上跑步回来,我听到有什么东西撞击五楼的雨棚,又撞击二楼的雨棚,随后从二楼雨棚上弹到地上。我以为是垃圾,走近一看,一个年轻男子躺在地上,满脸鲜血。”诗书路一商铺老板张先生回忆起当时的事仍心有余悸。
警方查实,死者余某,2014年5月2日,被告人彭某以做装潢采购为借口将被害人骗至眉山。被告人赵某和彭某将被害人余某带至东坡区一环西路6楼出租房后,采用不让余某离开两人视线,不让余打电话说自己的情况或者报警,晚上睡觉时反锁防盗门并拿走手机等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洗脑,要求对所谓的“网络营销”“看清楚、看明白”后才能决定是否离开。
据被害人父亲介绍,5月3日儿子给自己来了电话,说他已经到眉山了,还没有开始做事,五一节在休息,还说他不习惯现在五六个人在一起抢着吃饭,每天上课,互相鼓励,还得经常唱歌。
据了解,被害人在出事前还曾给一个叫“兵兵”的好友通过一次电话,在电话里他告诉兵兵:“如果过两天我没有给你打电话,你打我的电话也打不通,你就帮我报一下警”。
男子误入涉传团伙 不堪压力自杀身亡
经查,被害人余某系跳楼自杀,排除他杀嫌疑。
被告人彭某介绍,自己和被害人余某是在上海电子厂上班时认识的,后来多次打电话给余,让其来眉山一起搞装潢生意。“一直没跟他说实话,是网络营销,如果让他知道了,肯定就不会过来。”
余某到眉山后,收到了团伙彭某和赵某的“特殊照顾”,吃饭、睡觉形影不离,没收手机,限制自由,并多次把一夜暴富的思想向余某灌输。
不堪压力,2014年5月5日早上6时许,余某从出租屋6楼跳下,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非法拘禁 团伙两“上线”获刑
法院认为,检方证据足以证实两被告人为发展传销下线,表面上是陪同余某玩耍、吃饭、睡觉,实质剥夺了余某的人身自由,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赵、彭二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反传销联盟】 编后语:
传销是一个魔鬼,亲情、友情被它踏得粉碎。为了爬上更高的台阶,传销者必须发展更多的下线,但有多少人会心甘情愿跑到外省搞传销呢?惟有欺骗,利用熟人的信任去骗亲人、朋友、熟人。扭曲的人性让人之间只有赤裸裸的金钱之骗、利益之骗。物质和精神的贫穷是传销的温床,简单的“拉人头”就能垒成的财富“金字塔”对很多人来说具有无穷的魔力……
“传销”是一种以欺骗为手段,以诈骗钱财为目的,以亲人、亲属和朋友为侵害对象的彻头彻尾的经济诈骗犯罪活动。这种犯罪活动以彻底牺牲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和最基本信任为代价,特别是对现今本身就缺乏诚信的社会来说,传销的蔓延正在彻底毁灭中国社会道德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亲情和友情。其危害甚至超出了邪教组织,是中国社会道德生态体系的一场大瘟疫。
传销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传销导致的人间悲剧更是多不胜举罄竹难书,有多少人传销搞的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们应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传销、认识传销、远离传销,不再上当受骗。并自觉抵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抵制给传销者出租房屋,见到或发现传销人员活动场所应及时向当地公安和工商等相关部门举报,让传销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破坏传销的生存土壤,让传销无处藏身。打击传销,人人有责任,铲除社会毒瘤,还社会一片净土!全民参与反传销,共建和谐社会!
传销活动对社会有巨大的危害,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注意,很多人都对传销深恶痛绝。但也有不少人还是对传销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在不经意间就被卷进去,深受其害,甚至进而祸害他人和社会。
家人被骗传销了怎么办?有亲朋误入传销、被困传销被传销控制了怎么办?亲朋进了传销后被传销洗脑了怎么办?或亲朋在做传销深陷传销执迷不悟怎么办?请与我们反传销联盟联系!本网站工作人员有着多年的反传销经验,专业针对传销提供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解救传销受害者!
-
- 2015-08-28
- 2015-05-07
- 2013-05-14
- 2024-11-04
- 2024-11-02
- 2024-11-01
- 2024-10-29
- 2024-10-29
- 2024-10-28
- 2024-10-28
-
- 2024-11-04
- 2024-11-02
- 2024-11-01
- 2024-10-29
- 2024-09-29
- 2024-09-22
- 2024-09-09
- 2024-09-04
- 2024-08-25
- 2024-08-23
- 2024-08-13
- 2024-08-07
-
- 2015-08-28
- 2018-03-21
- 2018-03-14
- 2018-03-11
- 2018-03-03
- 2017-07-10
- 2016-10-26
- 2016-06-14
- 2015-05-25
- 2011-07-12
-
- 2019-02-19
- 2018-05-10
- 2017-05-11
- 2016-05-12
- 2015-01-29
- 2014-12-30
- 2014-12-06
- 2014-05-15
- 2011-05-05
- 2010-03-06
-
- 2024-11-01
- 2024-09-29
- 2024-09-22
- 2024-09-09
- 2024-09-04
- 2024-08-25
- 2024-08-23
- 2024-08-07
- 2024-07-06
- 2024-07-03
- 2024-06-28
- 2024-06-20
-
- 2013-05-14
- 2017-08-16
- 2017-05-04
- 2014-12-30
- 2014-12-06
- 2014-05-08
- 2014-05-07
- 2011-05-05
- 2006-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