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有哪些种类?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是怎么划分的?

首页标题    反传销问答    传销有哪些种类?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是怎么划分的?

  传销的种类传销大致分为 以下6 种:

  1、异地传销:也就是我们在新闻媒体上能看到被报道最多的传销。异地传销的最大特征是异地邀约,把人从甲地骗到乙地,一般是将人从甲省骗到乙省,封闭或者半封闭式洗脑。大都利用传销的惯用制度“五级三阶(晋)制”为制度,(注:由早期从台湾的传销四级三阶制改进而来,并非国家引进)通过购买商品或者投资份额取得加入资格(入门费),运用几何倍增原理发展下线组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层层返利形成多层次计酬。

  异地传销又分为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

  1998年前的异地传销,即使是很多公司都属于非法经营没有工商局所颁发的正规营业执照,或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但都有着所谓的公司和产品!

  1998年后,异地传销,又慢慢的形成两大种类,开始形成第二代传销(很多是无真实的传销公司,只是打个虚假公司的旗号)根据不同的特点后被分为南北两大派,最初的南派和北派是分划于长江以南、以北。在多年前长江以南主要以“珠海民众”、“深圳文斌”、“广州兴旺达”、“浙江奉化大园”、“上海禧欣来服饰”、“贵州绿缘”等一些入门费为3800元打着“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等旗号,主要上小课,住小区,以五六个人为一个家庭,相对来说生活条件较好,一对一洗脑的“公司”为主!长江以北主要以“武汉新田”、“青岛旭日”、“假天狮”、“香港山霸”、“蝶贝蕾”等打着“人际网络、网络营销”以“三商法,五三制”主要以“睡地铺”“吃大锅”上午集体上课,下午“串网”的所谓“公司”为主!两大类传销有着不同点,但长江南北都是异地邀约异地操作,讲五级三阶制(部分地区有四级三阶制、六级四阶制)。

  随着国家对传销的打击和传销的不断发展,南北两派到处逃窜转移阵地和树大分支、迁网和搬迁转移体系寻找新的适合传销生存的土壤,长江南北也就都有了不同的模式,也没有了地域之分,后来南北派传销就不再以长江南北划分,而按以往的传销操作模式划分。

  北派传销属于异地传销的初级版,南派传销属于异地传销的升级版。现在的南北这两派传销,并不再是严格按地域划分的,主要是以操作模式上有着很大的区别。

  南派传销隐蔽性强,打着很多无法查实的公司或国家政策的旗号,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商会商务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旗号,属于异地传销的升级版,参与者以三四十岁有独立经济能力的人为主,很多高端人群深陷其中,有退休教授、博士、海归、研究生、甚至退休干部,很多沿海一带的老板和富人也卷入了这场金钱的游戏,当然有些相对低端的体系参与者也不乏农民、打工者、大学生。

  南派传销的主要特征是以考察项目、包工程、旅游探亲为名把新人骗到外地,然后以串门拜访为由一对一洗脑,来去自由,吃住条件好,南派由于参与的人层次较高,经济能力较好,一般租住高档小区,家庭式居住,每个家庭住的人比较少,有的高端体系规定每个家庭住两三个,就是低端体系也要求不能超过六七个人。

  南派传销也是以传销惯用制度“五级三阶(晋)制”为制度,投资1份3800元到21份69800元甚至更多,投资金额越来越大。南派传销由最初的“连锁销售”挂靠一家虚拟的公司卖产品为名,到“纯资本运作”打着“虚拟经济”的旗号不讲公司和产品,传销的一个新动向,这种金融传销损失更大,有的都投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确实触目惊心。传销已不再仅仅是穷人玩的游戏,正在向高层次、高智商、高学历、高投入方面发展,值得我们全社会关注。

  南派传销很多打着“西部开发”、“北部湾开发”、“中部崛起”的旗号,以“国家项目”、“国家暗中支持”为幌子,传销理论更完善,印刷了很多非法出版物、光盘等,编造国家领导人讲话,甚至红头文件为“行业正名”,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

  其入门费每个人最低3800元,其所谓产品道具就是西装手表化妆品等或无任何产品。主要上小课,住小区,以五六个人为一个家庭,相对来说生活条件较好,不限制人身自由,不限制手机通信,通过营造和谐的氛围,一对一洗脑。且都是自己的亲戚居多,对外口径都是慌称在做某某生意或者在打工,很难发现他们是在做传销。组织严密,他们有自己的作息时间,且上课都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或者其他传销人员租住的地方,上课人数都是8人以下相对北派传销而言,很少使用暴力等。

  北派传销打着“直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等旗号,属于低端传销,主要特征是异地邀约。

  北派传销最初发源地在东北一带,由传销鼻祖辽宁鞍山人杨玉勇在98年禁止传销后发展到河北、天津、山东等地,后来逐渐裂变,很多网头开始挑旗单干,将北派传销扩散到全国各地。

  以“三商法”、“五级三阶制”(有的叫六级四晋制或日式级差制及其类似的制度,代表制度有出局制、超越制、无限代累积制、回归制等)为制度,实际上大多数无产品,并声称政府的打击传销行动为“打负面”。入门费主要有每套(份)2800元到5900元不等。现在北派传销受南派“资本运作”高端传销影响,洗脑手段升级,传销理论向南派学习,投资金额也越来越大,从最初的投资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鼓吹多投资多回报,有的投资10套,或者15套,甚至更多)。租住的房间里面人数很多,环境较差,吃大锅饭,男的睡地铺,女的睡床铺,一个家住10多个人,集中上课,北派传销上大课的人数都是几十个人甚至上百人。以磨砺意志为假象,条件比较艰苦。有的组织有控制手机、非法拘禁限制自由甚至有暴力行为的情况。上当受骗的人年龄较小,层次比较低,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毕业或者未毕业的大学生占有很大的比例。其入门费每个人最低2800元,一般假冒一家公司,以卖化妆品或者保健品为名,实际上产品只是一个道具,都是一些三无产品或者根本无产品,传销组织名称比较杂乱。组织人员也很混杂,也是一个典型的拉人头的传销。性质恶劣: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如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殴打他人、非法扣押财物(手机、银行卡、现金)等带绑架敲诈性质等都是北派传销的所惯用的手段。与传销的非法拘禁、致死致伤、人员失踪等多是北派传销!

  有一句稍显夸张的话叫“南派住别墅,北派打地铺”!

  南北两派都有共同点,1、骗,他们自己美其名曰,善意的谎言,其说白了就是三步,第一步,先把你骗过来,第二步,骗你加入(就是给你洗脑,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你交入门费),第三步,再教你怎样去骗其他人(其实就是叫你去发展下线)。2、活动都有自己的规律:基本上是执法单位休息的时候,就是他们活动最频繁的时候。3、上课的内容,都是“五级三晋制”、“几何倍增”等法则。4、“不扰民”,所以他们除了交房租水电费,从来就不与本地人发生任何往来。5、不发展本地人。

  除南北派以外,后来还有南北派的综合体系,吃住讲课是南派的方式,讲有公司和交钱是北派的模式。

  2、伪直销式传销:即非法直销。包括:直销企业违规涉嫌传销和未经许可的直销行为。一些直销公司披着一件“合法”的漂亮外衣,打着直销的幌子暗中做传销行为。目前很多无营业执照公司,以及一些正规直销公司管理不严格,下属很多直销团队与传销团队有利益瓜葛,甚至团队自身涉嫌传销。“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很普遍,主要表现形式有:传销团队与直销团队利益分成。传销公司打着直销旗号进行传销之实。违规直销公司变相要求加入者购买大量的产品囤货等等。无审批销售、擅自扩大直销区域、虚假宣传,存在欺骗、夸大、误导等虚假宣传和推销行为。一些直销企业对于业务培训的放任态度及对团队人员的松散管理造成在实际培训中忽略法律法规及行为风险,故意混淆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将重点放在发展人员上的情况大量存在。更有甚者,对企业的实力规模、产品功效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或纵容、默许经销商、直销员夸大宣传、发展下线。

  3、网络传销:网络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以网络为载体,以暴利为诱饵,由上线发展下线并以下线交纳费用或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实现非法牟利,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网络传销因其传播速度快、无国界跨地域性的特点,具有比传统形式的传销更大的危害性,更难于监控。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网络传销必将成为今后传销领域的一种主要方式。

  近年来随着我们科技的进步,以前从聚集式拉人头的传销,现在随着我们网络科技的发展,向互联网以及我们移动互联网快速蔓延,传销分子往往利用像微信、微博、朋友圈这些平台来进行销售和宣传他们的产品,同时也利用这些公众平台来达到他们发展下线的目的。网络传销虽然披上科技的外衣,但传销本质不变,就是欺骗入会发展下线,由一个上线带许多下线向会员加盟。

  通过网上发展会员拉下线。依托互联网,以“电子商务、虚拟货币、网赚、网络游戏、网络资本运作、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消费返利、股权投资、网上基金投资、微商”为旗号的互联网网络传销。发展加盟商、代理商的、会员;传销内容从传实物发展到传理念、传“未来利润”;网络传销的特征主要有:虚拟性更强、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强、传播跨地域性、部门监管的“灰色地带”。这些特征使得网络传销在蔓延过程中更加悄无声息地飞速传播。网络资本运作作为异地资本运作传销的网络版,在互联网上已经非常泛滥,波及范围非常广。另外还有多次返利、循环退款的诱惑以及商家的利润来自于点击量、加盟费、广告费等欺骗性宣传。投资或者变相投资金额少到几十元,多到几万元。

  主要特点:付费方式转向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正常的电子商务,真正微商经营者只需向卖家支付货款,而网络传销则要向上线提供货款以外的入门费。同时,正常的电子商务和微商获取利润的主要途径,来源于商品销售,而在网络传销中,发展下线才是攫取财富的基本手段。

  模式制度特征有:设有推荐奖、管理奖、见点奖、报单中心奖、直推奖、对碰奖、层碰奖、点碰奖等获取电子币,刺激入局者发展下线等手段。

  目前,网络传销实现了从发布信息、发展人员、计提报酬、资金结算到会员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的网络化。由于网络所具有的虚拟性、无边界性、开放性和快捷性等特点,传销组织传播地域更广、违法活动更加隐蔽。

  网络传销近年来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1)、范围广

  网络传销通过开放的互联网作为传播扩展平台,传播范围广,发展速度快。

  (2)、虚拟性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上述案例中,会员得到的仅仅是虚拟的网络空间(所谓的电子商务包,也不过就是租用该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一些网络传销打着“网络直销”“网络加盟”“网络团购”等旗号,披着“电子商务”“网上创业”“爱心互助”等外衣,以高回报作诱饵,把传销的意图隐藏起来,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普通消费者不具有专业知识和识别能力,很难识破其骗局,致使大量网民深受其害。

  (3)、欺骗性强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有些打着发展本国电子商务、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幌子,借助高科技发展传销。在公司网站上罗列着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等板块,从措词到口号都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许多下线人员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这就是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

  (4)、隐蔽性大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由于会员发展下线的情况只反映在互联网上,再加上会员在传销方式上保持单线联系,工商部门查处时,根本无从查证公司网站的真实信息和会员的真实身份,仅凭网络上的信息要追查上线几乎是不可能的。

  依托信息化,操作扁平化

  网络传销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使网络传销的层级扁平化。一是隐藏层级关系,让普通人数不出那么多层级。过去传销返利需要逐级进行,现在通过信息化软件可一次性完成。二是在线宣传,直接“洗脑”。过去传销的“洗脑”需层层进行、多点授课。现在通过信息化技术,将传销的“理论”制作成视频文件,直接进行在线“洗脑”。三是设置访问权限,阻止执法人员深入网站调查。许多传销网站只对会员开放,禁止非会员进入(新会员注册需要老会员介绍),以此阻碍执法侦查。

  (5)、跨地域性

  异地托管数据,躲避执法检查。被查的多起网络传销案,其网站服务器均托管境外等地,有些甚至托管在美国、新加坡等国,使执法部门难以及时准确地查获传销证据,不法分子也以此躲避执法部门的检查。还有的传销组织“狡兔三窟”,一有风吹草动就变动服务器存储地,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传销骨干人员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全国各地流窜作案,只能抓获当地的头目,"保一方平安",但对销毁整个传销集团却无能为力,治标不治本。同时,调查取证上也是困难重重。而对于跨国的网络传销,由于网站注册地在国外,国内没有工商登记机构,因此面临着法律适用和国际管辖权的问题。而且仅仅依靠一国的力量难以有效打击,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但如今的各国对传销褒贬不一,要达到法律标准的一致极其困难。

  (6)、查处被动性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而且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因为网络的传播速度快,所以这类组织往往很快获得大量利润,并很快逃之夭夭,网站IP一般使用国外大型代理,给网警的查处工作也造成很大困难。提醒广大网民关注,细心区分,并请教相关专业人士。

  当前网络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

  (1)、“电子商务”式

  纵观近几年发生的网络传销,不少是披“电子商务”外衣掩盖网络传销之实。不法分子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2)、“免费获利”式

  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3)、“网上创业”式

  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4)、“网络博弈”式

  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5)、“爱心互助”式

  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6)、“虚拟货币”式

  一些骗局打着“互联网+”的旗号,制造出一些似是而非的新概念伪装自己。比如网络赌球、比如3M游戏等。就说虚拟货币,它本身起源于网络游戏,只因为前些年比特币的风行,引来不少品种的山寨币诞生,且逐渐延伸到网游之外,变成一种传销、炒作的工具。传销洗脑本就善于偷换概念,借助互联网,披上“虚拟经济”这层外衣,无疑更具迷惑性。各种“网络货币” “网络理财产品”,炒作“新概念”,电子币就是一个虚拟的道具,虚拟货币网络平台的形式非常灵活,建设类似淘宝的网络商城,经常改头换面,很多只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戏规则”都是由平台说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间。鼓吹“零风险”。

  (7)、“微商”式

  通过朋友圈做微商,卖面膜化妆品等。太多是三无产品,质量无保障。真正赚的钱也不是靠零售商品,而是要招所谓的代理商,发展下线。微商中的非法传销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杀熟”朋友圈,在微信中进行虚假宣传发展下线;二是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并变相收取入门费,即形成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等结构,不同层级代理的进货价格、提成费用各不相同;三是编造虚假交易繁荣景象,手段就是造假和炫富,利用软件生成虚假交易时间、交易量甚至到世界各地旅游的虚假照片等,诱骗发展下线。其与推销的区别在于,正常的推销刺激的是人的消费欲望,非法传销刺激的则是人的发财欲望,推销面对的是终端消费者,传销则始终瞄准潜在的下线。

  (8)、“网聊群”式

  以高额分红为诱饵、利用微信群发展下线,并以所谓的互助模式实施诈骗。微信发红包发展下线,以微商交友、抵投入,高回报的形式吸引微信用户加入,无产品,发展下线,拿分红。传播快,广。有的有微信公众号,有所谓的“官网”,有微信群、qq群等网络渠道。因为门槛低,相比传统传销,时间投入少,资金投入少。

  4、精神传销:警惕现实中的潜能培训、企业管理能力培训、成功学培训等培训活动和招生。该类传销需要学员先交纳培训费用,然后通过洗脑教育后,要求学员再交纳费用学习更高层次的培训,并要求学员推荐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培训。

  这些课程很多都是,已经被这些个公司洗脑洗成免费义工拉拢你来上课;开始会打着这些课程多有价值啊,都是些什么有名导师,世外高人开的课程,能提高你自己,能解决你心理上,家庭上,工作上的任何问题,说得天花乱坠,像仙丹妙药似得,当然,他们是不会透露任何一点课堂上的内容给你的知道的,想知道内容,用给你免费上课试听的幌子,然后避开外面人的耳目,在酒店里封闭的房间上课,课堂上不断运用心理技巧,精神控制,催眠,洗脑,让你感动得痛哭流泪,最后让你不知不觉中花天价报名。

  这种课其实就是心理暗示,心理承受能力不是很高的人很容易被忽悠的,关键是这种课收费极高,除了自己被震惊以外什么都学不到。

  很多授课方式用独特的“体验式培训”:授课者并非学者教授,也非“老师”,而是“导师”。他们从不备课,不拟题纲,不做枯燥的演讲,而是以超常的口才加以一个个“游戏”和“练习”来触动和引发学员的“体验”。搞一些类似心理催眠的“练习”,触发学员的情感渲泻。

  宣扬如“爱心”“奉献”之类的生命真理。搞一些类似心理催眠的“练习”,触发学员的情感渲泻。

  课程运用很多心理学的原理,设计环环相扣,一步步控制学员的精神,让学员的思想按照讲师所指引的方向去走,最终达到一本万利的目的。

  传播方式都很“神秘”,不允许学员以任何方式作记录,所有学员在进入课堂前都必须书面承诺不得对外透露课程内容。而最奇特的是此类课程都从不做广告,也从不对外公开招生,完全通过学员们去“感召”自己的亲朋好友参加来得以扩展。

  在第一阶段中没有强制性要求学员拉人进去培训的,但是在接下来的第二,三阶段更贵的课程里就会有“感召”的名额要求,借口就是为了培养自己的爱心,使自已的爱心在实践中成长,更好地提高自己,叫其它的亲人朋友一起参加这样一个美好的,可以给你更“崇高的,有意义的人生目标”的培训。

  课程就是什么自身素质的培养,心灵成长,独立的性格,如何接近成功,基本就是一听就让你脑子发热的那种,一发热你就掏钱买课程,所谓的老师基本也都是假的,在网上查到的老师简历是那些人自己花几百钱做的,全是名师博士教授之类的,他们整天就是开会上课 学员交流,找个大的酒店或者休闲山庄,避开很多东西,去所谓的学习,这些人才就是打完鸡血的一些人,非常的狂热。他们抓住的就是现在很大一部分老板都是打工仔创业起来怕别人瞧不起自己没文化的心理心态,所以骗了很多老板 高级白领去听课 。还有所谓的企业文化管理培训公司 国学文化培训公司 心灵成长 销售文化传媒 。

  在这类课程中,涉及到很多的心理学原理,包括社会心理学原理、团体心理咨询技巧、催眠术、精神分析学、认知行为治疗、后人本主义等,但可能由于培训师的良莠不齐,造成它常常并没有心理治疗中治疗师应有的基本立场。它并没有治疗目的,而是把人群同化作为最终的目标,这往往就会造成其违背参与成员意愿的本质。

  精神传销的一些特征:

  (1)一般是披着各类培训的外衣,培训收费一般都是天价。(因为他们为了撑门面,要租很好的写字楼,运作成本很高。)

  (2)一般里面都有如下职务:讲师(负责讲课),导师(负责跟踪),义工(已被洗了脑的,在里面免费打工)

  (3)一般都有类似于“感召”之类的,奇怪的特殊词汇。

  (4)一般都会宣扬如“爱心”“奉献”之类的生命真理。(这点和一些邪教有点相似)

  (5)最重要的判断方法:你是不是要拉别人参加培训。(或者变相拉人参加培训)

  精神传销不是“授课模式”而是建立在授课模式基础上的“个人成就模式”,这是精神传销的本质和灵魂!精神传销公司不是“授课”而是“塑造个人成就”、学员不是“推销课程”而是“证明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因为,等级需求理论证明,人的最高需求是“实现自我”。

  精神传销手段(精神最求):否定自我----寻找自我-----发展自我-----证明自我

  精神传销实施环境三要素:1、封闭空间;2、高分贝音箱;3、各类音乐。

  这种传销,已经从“追求物质利益为目标”,上升到“追求精神利益为目标”,所以是一种传统传销的终极变异,形同邪教。

  5、跨境传销:

  传销手段不断翻新升级,甚至以“投资考察”、“免费香港游”等为诱饵,将他人骗至香港等境外传销窝点介绍投资经验等培训,还安排专人利用学员吃饭、休息时间,全程“贴身”灌输传销理念。进行“洗脑”,利诱他人成为会员,达到骗取大额会员费的目的。

  与传统的传销模式相比一些传销组织利用香港澳门等地和内地法律差异,把总部以及部分传销环节设在境外,再到内地以消费返利为幌子,以发展经销商为名,甚至采取了香港开公司、到澳门交钱的“两头在外”的新模式,规避法律,拉人头到港澳圈钱。在珠三角地区组织人员利用“自由行”的便利到香港参加培训、缴纳费用入会,同时,以高额回馈和多层返利为诱饵,通过人传人的方式发展会员。但内地与港澳法律体制不同,依托香港等境外注册公司的合法外衣,缴费和入会“两头在外”,组织头目也常年待在境外,使得内地警方跨境执法取证困难。

  6、私募股权非法集资式传销

  随着私募在6月1日之后正式纳入监管,私募基金也变得越来越规范。不过,在私募基金野蛮生长的那些年里,一些打着私募旗号的非法事件也不时发生。今后,“私募”两字的出现频率将会越来越高,防范各种以“私募”为名义的非法事件也变得尤为重要。

  私募股权是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筹集资金,投资于未上市的股权。私募股权投资本质上是高风险的投资活动,是有钱人的游戏,但在中国,却已经越来越多地成为非法集资活动的噱头。

  以私募股权为名,没有营业执照、没有股权凭证,拿着一些并不存在的原始股传销,分级代理,发展下线有提成,跟普通传销的模式几乎一样,只不过传销的标的由普通商品换成了原始股,只是套上了私募股权的外衣,更具有欺骗性。

  手法分析:不法分子往往打着“私募基金”名义,声称“业绩定价,只涨不跌,只赚不赔”、“可预见稳步收益”、“前景好”、“风险小”、“回报快“,而且投资期限很灵活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股权投资主要收益不是所谓的股票升值,而是所谓的动态奖金、静态奖金等发展人员,根据发展人员的数量可得到各种比例的提成。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继续拉人头发展下线。

  行骗的地下私募善用的招数不尽相同,但是多数是以发布虚假消息,以暴利作为诱饵,而投资者一旦进入这个骗局,便很容易忽略独立思考、独立选择的过程,让骗子的招数很容易凑效。

2013年5月13日 09:25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若您身边有亲人朋友被困传销或深陷传销执迷不悟,请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工作人员有着多年的反传销经验,针对传销提供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专业解救传销受害者!反传销联盟 WWW.FCXLM.COM

反传销联盟友情提示:

反传销联盟 WWW.FCXLM.COM

  • 反传销联盟 专业针对传销,提供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解救传销受害者!

     

    亲朋被骗传销了怎么办?

    微信扫一扫

    咨询反传销

    0373-5999569

    15993050805

    251223955

    251223955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反传销联盟寻人找人解救传销
反传销联盟寻人找人解救传销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人员
传销人员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大课堂
传销大课堂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大课堂
传销大课堂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反传销联盟寻人找人解救传销
反传销联盟寻人找人解救传销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psb-49
传销窝点环境
psb-48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大课堂
传销大课堂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反传销联盟寻人找人解救传销
反传销联盟寻人找人解救传销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大课堂
传销大课堂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反传销联盟寻人找人解救传销
反传销联盟寻人找人解救传销
传销大课堂
传销大课堂
传销大课堂
传销大课堂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被抓的传销人员
被抓的传销人员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被抓的传销人员
被抓的传销人员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北派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
传销窝点
传销大课堂
传销大课堂
传销窝点内
传销窝点内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寝室
传销寝室
传销里
传销里
传销的大课堂
传销的大课堂
传销窝点环境
传销窝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