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曝光南派传销组织内部资料《对连锁销售行业的问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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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传销联盟提示:以下内容是传销组织的内部核心资料,为了戳穿他们的所谓“神秘感”,特转贴此文。让大家对此有所了解、提防,仅为揭秘曝光,预防传销!

  一、这不就是传销吗?

  其实说实话,连锁销售运作的模式跟传销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五级三晋制,晋升方式以及奖金分配和资金来源。但是,传销不限制你发展下线的数量,1个不多100个也不嫌少,只要你有能力,你把全世界的人都发展为你的下线都可以,同时也不限制你发展的下线的年龄、职业、国籍。做传销还存在业绩归零制;连锁销售限制你发展下线的人数,只能最多3个人,而且限制你发展的人必须满足下面几个个条件才可以:①必须年满18周岁,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奥台的不行,外国人不行;②必须有一个担保人,他担保你没有重大疾病,不是在逃通缉犯,因为加入行业需要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而身份证复印件存入公司电脑后,将和金盾网连接,会有专门的人来进行比对,看你是否为在逃通缉犯。在我们大的体系里就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个人隐瞒自己在家里正在被通缉,加入行业几天以后,公安局就来人直接把他抓走了。如果说行业是传销,那么国家既然已经取缔了传销,还会和传销组织联合吗?连锁销售没有业绩压力,所有的活动都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你去做什么。

  二、政府真的参与了吗?是不是地方政府包庇传销组织?

  有人说因为传销组织能给地方经济带来刺激,从而带动当地发展,所以当地政府就不管不问,任其发展。我可以很自信的说,不是这样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在我们居住的这个城市里,从2003年开始大量征收土地,有将近3万亩,而且都是耕地,就我们住的这个村子就征收了二百三十多亩耕地,那么征收的土地做什么用了呢?全部做成宅基地,分给农民建成房屋,而且是同一种模式的房屋,就是类似商品住宅房那样的结构,并且要求必须建6层以上才发放房产证。建房给谁住?自己想吧。这里的当地老百姓以前住的都是土坯房,很多人每天只吃两顿饭,只有出去干活的人早上才吃一点饭,每天吃什么饭呢?辣椒拌米饭,自己种的蔬菜多的话,除了卖掉一部分换些油盐外,自己还可以有些菜吃,而种的菜少的人家,就是辣椒拌米饭了。

  这么穷的人们哪里来的钱盖房子呀?而且现在的建材又那么贵?当地的政府给本地本村的居民提供无息贷款,只需要拿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到银行**理,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子。每张身份证可以贷款10万元,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因为原来的房子都没了,没什么可抵押了,都是什么都没有的人,谁担保谁啊?贷款分15-30年期的,并且这些钱只准建房用,不可以用于别的地方。房子统一规划,如果不按照规划建房,就会被拆掉,在新建的住宅群中拟建的公路,有的已经可以通车了。城市的整体规划需要报到省级政府批准的吧,一个地方政府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这样搞吧?

  三、是不是地方政府自己征收的土地来包庇传销?

  你可以自己找一下土地法中关于征收土地的规定,不用说一个市政府了,就算是省政府,现在有权利一次性征收数万亩土地吗?如果不经过中央政府的批准,谁敢这样做?现在每年国家都通过卫星拍照,用来查证一些地方政府私自征收土地,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并且在新闻中公布,那你什么时候看到新闻里说西南部某省某市私自征收土地建房租给传销组织?

  四、国家不是颁布的有《禁止传销条例》吗?

  国务院在2004年颁布《直销管理条例》的同时,还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一下简称《条例》)。条例当中也明确规定,任何以发展下线为目的,或者是多层次计酬的销售方式都属于传销。其实连锁销售运用的正好也就是这样的方式。那我说连锁销售不违法,是国家支持的,而《条例》中又有明文规定,已经把连锁销售界定到传销组织当中了,那我是不是在这里胡说?还是国家的政策有矛盾?其实都不是。这就需要从很早说起了。

  1990年传销进入中国以后,由于这个事物太新鲜,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国家也是持一种观望的态度,只是静观其变,可是当大家都认为传销能挣钱的时候,大量的人蜂拥而上,加上从美国传入的非法传销组织“老鼠会”,导致了传销的走样,把一个正常的商业活动变成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组织。政府只好把传销取缔。当时朱rongji总理是以“传销不适合我国国情,暂时予以取缔”为由禁止传销活动的。可是当时在中国的美国传销公司有很多,这样就损害了美国企业的利益,1998年5月5日,当时美国总统克林顿就跑到中国来了。克林顿总统访问中国,中国的江zemin、朱rongji、李peng三位领导人接见了他。克林顿总统给三位领导人提出了同一个问题:“如果中国政府不向美国开辟分销领域市场的话,美国将考虑中国加入关贸协定的期限问题”。克林顿这话的弦外之音普通老百姓也能领会,他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这一话题要挟咱们国家领导人。

  政府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特许保留了美国14家传销公司继续在中国运作,并且向美国赔款49亿人民币,所以从98年国家禁止了传销活动,但仍有国外传销公司在继续运作,直到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出台以后,国外的传销公司才更名为直销公司。

  加入WTO时我国政府有两条承诺:

  1、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减免关税甚至为零。

  2、任何政府不得参与抵制外货。

  也就是说到那时,我国的民族产品将同外国的同类产品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价位基本扯平。客观地说,我国在多种领域的产品暂时还缺乏同国外同类产品相抗衡的实力,如果任其流入国内,那迟早有一天我国会沦为外国的经济殖民地。

  《直销管理条例》中把直销的形式界定的很死,没有一丝回旋余地,就是限定从业人员,限定销售方式,限定计酬方式,主要的目的就是限制这些外国公司的发展。假如还是用传销的计酬、销售方式,那么从2004年年底到现在,中国的市场不是被这些公司全部占领了吗?但是多层次计酬的直销方式是未来商业发展的趋势,国家不得不考虑它的发展,所以引进了连锁销售。就这样,国家利用《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来限制外国公司的发展,而为了国家未来的商业发展,又在暗地里运行连锁销售。

  五、为什么要引进连锁销售而不直接运行传销?

  1998年6月,在北京召开了一次有200多名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参加的非常会议;这次会议召开的同时,国家派了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李lanqing、上海市市长黄ju和广东省省委书记李changchun,带领新疆一考察团,奔赴北美和东南亚一些发达国家考察,此次会议和此次考察都是同一个主题,“传销在中国为何走到这一步”。后来。结果出来了,他们从中发现了个规律,在国外,只要是传销(直销)做得成功的国家,在他们民众的心目中,传销(直销)就是一个很平常的商业运作手段,一种职业。在做传销(直销)这一行业之前,他们已经有一个漫长的培养民众意识的过程。也就是说,他们先利用一种传销(直销)的模式在民众中运作,当民众能够接受并运用这种模式的时候,再加入产品运作,此时民众不论从心理上还是行为上,都能够“很自然地接受这样一种商业手段,就是传销(直销)”,所以在国外,他们认为做传销就是一种职业,一种正常而平常的职业。这种前期培养民众意识的模式,在西方国家叫“白手起家”,在东南亚国家叫“人际连锁”。

  六、政府真的支持吗?为什么总有新闻报道西南部很多地方传销盛行?

  因为世贸组织有明文规定“任何政府不得参与抵制外货”,而连锁销售的最终目的就是培养人们的订单式销售的理念,从而达到抵制外货的目的,如果政府明目张胆的运作连锁销售的话,那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那中国肯定会被取消世贸成员国的资格。政府只有在暗地里运行,才可以瞒过外国政府和组织的眼睛。新闻媒体大量做负面宣传,也是为了向外国政府和媒体证明:我们国家是在不断的打击传销组织的。

  另外,98年时传销的后果很严重,导致了很多人自杀、犯罪、妻离子散,是因为国家没有对传销进行监管。现在,国家借助于传销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可以让大众不再像参与传销那样一窝蜂的抢着上,只让那些有胆量、魄力、先知先觉的人来从事;另一方面,为了保证行业向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政府会借助清查传销的名义对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确保从业人员的素质。每年的三、六、九月为来人的高峰期,所以每年这三个月里国家就会大力进行负面的宣传,在新闻媒体中广做宣传,报道在某地抓获传销人员多少多少,可是我们住在这里这么久,却从来没有听说哪里的从业者被抓或者驱赶,只有那些不自律,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的体系,会遭到一些惩罚。同时这三个月里会让那些胆小的人认为这就是实实在在的传销,国家正在大力打击,从而可以保证行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避免行业发展过快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七、连锁销售发展过快会带来什么不利影响?

  连锁销售是一个低投入,高回报的行业,假设国家不在发展速度上进行监管的话,那么就会有很多人参与,造成市场快速的饱和,这样就达不到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目的,很可能会走传销的老路。另外,如果一个国家的整体生产能力没有进步,而突然产生了很多的有钱人,那势必回早成通货膨胀,也就是说,大家都有钱了,都不愿种地、工作,那么商品本来就那么多,越卖越少,价格就会越来越贵,货币就会贬值,开始在表面上是一派繁荣景象,其实是形成了泡沫经济。价格飞涨还会使那些穷人无法生活,最终引起社会的不安。

  八、是不是从事连锁销售的人都是一些穷人或无业游民?

  我举一个我看到的真实的例子,这两个人都是我们市的人。在我的旁系当中,有我老家一个区的公安局副局长,被朋友邀约过来以后,认定这就是传销,自己到当地派出所去理论,问他们为什么不去抓传销,派出所的民警只是问他,了解了多少,加入没有,他说没加入,派出所的民警就说,那你在了解一下吧,了解清楚以后,想加入就加入,不想加入就回去。后来他拿出自己的工作证,亮明身份,派出所的民警只好向上级汇报,最后市委书记和市共安局长接待了他,并用同样的答案回答了他。后来他自费到滇黔桂三省考察了一年半时间,接着回家辞职,然后到这里加入了行业。这个人现在我每天还可以看到他,现在他已经是快走出行业的人了。

  另一个是我市某县法院执行厅的厅长,来这里以后,在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形式跟别人抬杠的时候,自己说的无话可说,自己说服了自己,辞掉工作毅然加入行业里。这个人不久前也走出行业了,现在已经看不到了。

  还有我听说过的从事行业的人里面,以前公职最高的就数西北某省的公安厅厅长了,这个人我没有见过,但是这也是真实的。还有中部某省一个调料企业的省级代理商。

  在行业里有一个文明业内的人,是一个老太太,提起她,从业的人们都知道她的名字的,她也是我老家某县的。她57岁走入行业,由于不识字,她就买了一个复读机,让别人把洽谈读一遍录下来,然后跟着读,直到自己把它背诵下来。它用了1年零9个月走出行业,其中有7个月是在等它儿子。结果它儿子来了以后,狠狠地踢了它几脚,说它在做传销害人。等她儿子认可以后,给母亲跪下认错,直到现在,开晚会的时候,他只唱一首《妈妈的吻》,在唱的时候还会流泪。不过现在母子两个都已经走出了行业了。

  九、从事连锁销售行业为什么需要用谎言邀约朋友?欺骗别人不好吧?

  如果你的朋友告诉你说到这里投资几千块钱可以回报几百万,你会相信吗?你认为说这样的话的人脑子没进水的话,就是想钱想疯了是吧?虽然方法不好,可是确实是因为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了,公司里有一项奖金:如果谁能把邀约方式改变,那么公司每个月会给你30万元的奖金,总共支付一年。如果你真的可以改变方法的话,那就来试下吧。

  有的朋友说自己不愿意骗别人,其实你想过没有,你骗你朋友过来是出于什么目的呢?虽然里面也有自私的目的,但是结果是怎样呢?你的朋友是不是也同样得到了好处呢?切记当你的朋友来这里以后,最好以诚相待。

  十、从事行业一定回成功吗?国家会不会有一天也取缔行业?

  从前人的经历来看,只要坚持到底,最后都走向了成功,而那些失败的人,清一色的都是自己放弃的,遇到一点的困难挫折就认为自己不适合这个行业,你可以想一下,从国家高级干部,到普通的清洁工,甚至收废品的人,在街头擦皮鞋的人,最后都成功了,那么,国家干部比不上,你总是比后面几种人强些吧?

  对于行业的前景,从很大的程度上说,是可压可保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业向着国家预期的方向前进的话,那政府一定会支持到底的;如果它严重偏离了国家预期的目标,那么肯定会被取缔。国家为了避免行业再次走传销的老路,对行业实行着严格的监管,对任何偏离方向的体系和个人都采取严厉的惩罚。轻者教育,重者会被遣返。特别是每年的三六九月份,对那些近期出现过不自律行为的体系和个人都会有大大小小的惩罚。所以,行业肯定不会偏离它应该前进的方向,那么国家肯定不会取缔它。

  十一、既然是发展下线,那么总有一天会把人发展完吧?

  从理论上说,这有可能。可是实际运作当中,存在一些其他原因,就化解了这种情况。现在在广西的来宾市已经提高了从业门槛,要求从每个业者最低的底线是自己消费11份,最高21份。可是走出行业仍然是需要销售600份产品,也就是说,一个人走出行业,他和他的伞下体系最多也就是发展60个人,最少30个人就可以了。这比其他两个省份的最低1份,最高10份来说,可以节省一部分人力资源,现在中国有大约15亿人,按这样的速度,把所有的人发展完,不知道要多少年呢。况且,等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也就是适合投入商品运作的时候,就会整体转型,从地下转到地上。按中国一般的惯例来分析,一个新兴的事物一般会在它运作7-15年后立法。从2001年投入运作到现在,已经6个年头了,现阶段还不够成熟,可能在短期内还不会立法。就按最长的15年算,15年以后也根本发展不了多少人的吖。那个时候就不会限定每个人只能参与一次,一个人可以参与这个连锁,也可以同时参与那个连锁,只要有能力,你可以同时加入很多公司。那么人不就是相当于增加了吗?

2016年8月12日 10:25

  凡是打着中国梦、亮点经济、移民经济、三商法、消费返利、连锁经营、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业、特许经营、资本运作、商务商会运作、1040阳光工程、五口之家、民间互助理财、阳光兴边富民工程、321工程、新时代资本运作、中绿资本运作、网络营销、原始股、虚拟货币、解冻民族资产等旗号,或打着天津天狮、三生、隆力奇、蝶贝蕾、欧莱雅第六感、广东新珀莱、香港凯迪、香港乐康、新时代、香港美一美、香港金龙、广州冰之澳、广州胜梅、广州唯丽莎、广州馨姿妮、黑龙江佳地、圣源生物、深圳凯尔德、参美天赐康、北京日光、阿穆尔鲟鱼、法国落花侬、上海富勒,广州新柏兰、广州蝶贝蕾、广州诗雅、广州馨姿妮、广州姬配诗、上海丝嘉娜、上海安郎、广州雅杰琳、香港华信国际、法国水玲珑、香港绿之韵、广州依纯、香港新时空、广州巧迪、广州汉美、玩宝诗逸、香港苏泊莱、广州金娜宝、广州碧莹、西藏鹿茸、圣原健康、昆明阿穆尔鲟、香港三世缘、香港华信卡蒂维妮、真丽斯、上海雅诗、广州谭盛、广州金明星辉、可美爱丽、广州大和康、塞维娜、广州唯丽莎、上海卓丽、漳州格莱雅、广州天玺、天顔天奚、北京日光、哈尔滨伊达、中辉久宝、新龙泉多肽、香港肽行天下、法国洛华侬、广州洛伊美、广州爱敬、爱琪蓓蕾、德国蒙丽丹尔等公司名称,需让缴纳入门费2680、2800、2900、3200、3260、3800、3880、3900、3960、5900、33500、34000、40100、49800、50300、50600、50800、69800、85800、102800等,以四级三晋制、五级三阶制、三级八岗制、五星制、静态奖动态奖为计算返利制度的,均是传销行为!望大家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禁止传销条例》的就都属于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如果具备以下传销的三个特征和两个组成要件,便可以确定是传销:

  传销的三个主要特征是:

  (1)、需要交纳或者变相交纳入门费,交钱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

  (2)、需要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按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你的工资的来源,是你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3)、存在团队计酬,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的两个组成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结构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资金链”。

  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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